16位听证陈述人中,有10位对“燃放地点”发表了意见,其中6人赞成以五环路为界划定限放区。
16位听证陈述人中,有11人对“燃放时间”发表了意见,其中9位赞成从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建议缩短燃放时间。
一边是“春节期间应允许市民放鞭炮”的强大呼声,一边是“放鞭炮不能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强烈要求,这架天平如何平衡﹖
昨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了烟花爆竹“禁改限”立法听证报告。并公布了吸纳立法听证会意见后、准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的“禁改限”法规修改意见稿核心内容——建议除夕至初一的23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看来,“将限放时间打折”就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给这架天平精心制作的重要砝码。
-修改建议·区域
五环为界基本没咋变
16位听证陈述人中,有10位对“燃放地点”发表了意见,其中6人赞成以五环路为界划定限放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综合考虑后,建议“维持”一审结果,予以保留。
授权区县政府管理
五环路以外人口密集、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是否限制燃放?法制委员会表示,建议采取法规授权的方式,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就立法本意而言,将五环路以内地区划定为限制燃放区,并不是全面开禁,而只是在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位负责人强调说。
明确其他时间禁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法规草案只规定了限放地区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其他时间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没有作出规定,容易引起歧义,法制委员会特别建议在法规中明确规定:在限放地区,除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修改建议·时间
燃放时间打了个七折
16位听证陈述人中,有11人对“燃放时间”发表了意见,其中9位赞成从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建议缩短燃放时间。此次建议修改的时间只及此前法规草案规定时间长度的70%。
限放日期缩短一天
其实早在一审时,“24小时可以燃放”就备受争议。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春节期间五环以内烟花爆竹的限放日期缩短一天,修改为从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把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每日燃放时长明确
与此同时,为在夜晚保证多数人的休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明确规定,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23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提出上述修改建议的原因是,一般来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比较密集的时段,主要是在除夕夜,尤其是当正月初一到来之际。另外,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的夜晚,燃放烟花爆竹也相对密集一些。
-下步计划
本周五表决“定稿”
按照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初步安排,烟花爆竹“禁改限”条例将在本周五进行表决。据了解,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和千龙网将对表决过程进行现场直播,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同意直播法规表决过程。如果获得通过,明年春节,烟花爆竹时隔12年后将再次在城八区上空响起。
在表决前,市人大常委会将在7日上午对其进行二审。
-修改评价
听证会意见被充分采纳
为什么正月十六不能燃放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按照原来草案规定,正月十五24时仍可以燃放,考虑到法规的严谨性,因此规定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现在规定正月十五23时后不得燃放,因此正月十六这一天就不再牵涉进法规了。”
如何评价吸纳听证陈述人意见的情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该负责人表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是民主立法的一种重要形式,此次“禁改限”立法听证会上的意见,“很充分”地被吸纳了。
信报记者 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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