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黄明、白瑞雪、施永才)记者近日从解放军总参谋部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履约事务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侵华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已安全回收四万多枚。
日本战败投降后,将大量化学武器就近掩埋在地下或抛于江河。这些未经我国同意而遗留在我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被称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总参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履约事务办公室主任石建华介绍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学武器丢弃场”。根据现有资料,我国已在十几个省市勘查到了大量日本遗弃化武。但由于缺少详细资料,我国还无法掌握日本遗弃化武的具体数量和确切的埋藏地点。目前发现的日本遗弃化武,大多是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无意发现的。
石建华说,日本遗弃化武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一直埋藏在地下或水中,大多已腐蚀、生锈,发生毒剂泄漏的可能性较大,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
履约事务办公室提供的数据表明,战后至今,日本遗弃化武在我国已造成上千起中毒事件,伤亡超过2000人。2003年8月4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的日本遗弃化学毒剂泄漏事件,造成43人受害,1人死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一起芥子气中毒事件。
我国和日本关于处理日本遗弃化武问题的谈判,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97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这一《公约》规定,日本承担销毁遗弃化学武器的责任和义务。1999年,中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本政府在《备忘录》中承认在中国遗弃化武的事实,并承诺遵照《公约》规定,干净彻底地销毁遗弃在华化武。
据悉,目前,中日双方正在为建设销毁设施加紧进行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