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车苗苗、李京华)居住在望京小区的教师夫妇抓捕入室盗窃者而惨遭杀害,凶手劣迹斑斑,其母亲及女友为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对其窝藏。
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王翕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人民币8000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窝藏罪分别判处王淑霞有期徒刑六年、张玮有期徒刑四年;王翕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万余元。
现年29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王翕克,自1991年至2001年间,分别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共九年六个月,2002年12月28日刑满释放。其女友现年23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张玮,也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4年6月19日刑满释放。
2004年8月9日9时许,王翕克携带尖刀、黑色皮手套等作案工具,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小区内,攀爬防护栏钻窗进入均为教师的刘某、徐某夫妇家中,窃得人民币1100余元及照相机一架、商务通一台。王翕克盗窃过程中被回到家的刘、徐夫妇发现,为抗拒抓捕,王翕克持刀先后猛刺刘、徐的胸部,造成刘某、徐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翕克在作案后逃离现场。
张玮明知王翕克犯罪,却提供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的房屋供王翕克隐藏,后又陪同王翕克到辽宁省丹东市藏匿。王翕克之母王淑霞,曾因犯窝藏罪、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此次在明知王翕克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人民币5000元,指使并安排王翕克、张玮去辽宁省丹东市藏匿。后三人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此外,自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间,王翕克单独或伙同张玮等人,持自制手枪、军用刺刀、胶带等作案工具,抢劫出租汽车司机、入室捆绑威胁被害人,或攀爬防护栏破窗盗窃,被事主发现抗拒抓捕,共抢劫移动电话、VCD机、照相机及人民币等财物共价值人民币4600余元。2004年7月间,王翕克还分别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等地,以攀爬防护栏钻窗、破窗的手段,多次进入居民家中窃得金项链、女式手表、随身听、现金、存折等物。盗窃的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4000余元,还在本市丰台区某商场通讯器材柜台内,趁无人之机,窃得摩托罗拉牌移动电话一部,价值人民币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