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今年2月曾轰动京城的北京西客站53万元大劫案,三名嫌疑人巩明辉、王猛、赵德勤在审理过半时集体翻供,否认了自己抢劫时曾持枪及冒充警察等指控,并当庭互相攻讦对方。
嫌犯二对一内讧
在法庭上,三人承认他们确实在西客站地下停车场里抢走一个装有50余万元现金的黑色手提包,但他们对于计划到底由谁提起、怎样形成等细节却供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
巩明辉是首个被留在法庭单独询问的嫌疑人。他说,今年春节前他和老乡王猛、朋友赵德勤在一起喝酒。“因为打了几年工的王猛和赵德勤欠了不少债,因此他俩先提出要搞点钱”。当公诉人询问“搞点钱”的具体含义时,巩明辉回答得有些满不在乎:“咳,能偷就偷,能抢就抢呗。”
虽然同样是单独接受法庭询问,但王猛和赵德勤却供述称主谋是巩明辉。两人称,巩明辉以前曾做过古玩生意。他发现西客站地下邮币卡市场个体户经常携带大量的现金出入,尤其是生意红火的韩某家交易量很大,因此他提议在停车场动手抢劫。同时王猛还交代,抢劫前一晚他曾和巩明辉去西客站停车场踩点儿,选定作案地点及逃跑路线。但王猛和赵德勤均说他们事前根本不知道巩明辉的手里有枪。
巩明辉承认那把购于天津洋货市场的仿真钢珠枪是他的,但他表示并非是为这次抢劫而专备的。经有关部门鉴定,这把仿真手枪可以发射子弹,近距离射击时对人体有杀伤力。
当庭反问公诉人
庭审进行过半时,法庭询问“持枪冒充警务人员抢劫”的指控。此时三人都推翻了曾在公安部门的供述,称不但没有持枪,而且没有冒充警察。巩明辉对此辩解,仿真手枪他平时就随身携带,抢劫前他根本没打算用枪威胁受害者。
也许是为避免自己因紧张而忘词儿,赵德勤事先写好了草稿。他手拿书面自辩词大声为自己开脱说,由于他既没拿枪,也没施暴,更没拿钱,因此算不上抢劫;他在现场看到巩明辉亮出手枪,立刻就吓跑了,“所以我属于犯罪终止,而且是从犯”。自辩词宣读完毕后,不服指控的赵德勤还多次与公诉人争辩:“公诉人指控我抢劫,那我想请问公诉人,抢劫的定义是什么?另外共同犯罪的定义是什么?”法官随后制止了他的质问。
作为唯一拿钱出逃的嫌疑人,王猛辩解说见到巩明辉跑不动后,一把接过他手中的旅行袋叫了一辆出租车逃跑时才发现袋子里全都是钱,他当时并不知道袋子里是何物。
证词否定“无辜说”
受害人韩某的讲述却否定了他们的辩解。韩某说,2月3日傍晚6时许,他和嫂子下班后提着装有50多万元“流水”的旅行袋来到地下停车场。两人刚一上车,两侧车门便被三个男人同时拉开,其中一人自称“公安局二处的”,用枪指着其头部并用手铐将他铐了起来。抢走旅行袋后,三人企图开韩某的车逃跑,但半天都没能启动。在嫂子大喊“抓贼”后,几人便弃车转身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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