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刘洋)在国家教育部严整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同时,我省部分高校仍在向学生大肆收取“补考费”。有些学生没能力支付昂贵的“补考费”,甚至只得选择要放弃毕业证。
学生投诉:
高校还在收取“补考费”
海南某大学成教部的黄同学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已经快毕业了,还有一些课程的考试没有通过,学校要她交1000多元的“补考费”才可参加9月上旬的补考。她告诉记者,每年交学费和住宿费就要7000余元,她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现在已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昂贵的“补考费”了。她准备放弃补考,放弃毕业了。这所学校的其他学生交的“补考费”平均下来也要四、五百元,学校从不给收据。
该校一些普教生闻讯也赶来告诉记者,别说是成教生要交“补考费”,就连他们需要补考时,也要交费。而且每科第一次补考交30元,第二次、第三次的费用会逐次递增。
记者采访/海南某学院老师:
“补考一科只收20元,不贵”
记者以报名者的身份给海南某学院继续教育部咨询上课如何交费事宜,那位老师态度很好。在记者问道补考要交多少钱时,她笑了,然后告诉记者:“我们补考一科只收20元,不贵,放心吧,‘补考费’没有多少钱的。”
记者采访/海南某大学教务处:
“收‘补考费’吗?没有吧?”
记者就黄同学反映的收取高额“补考费”的问题采访了其所在海南某大学教务处老师。
当记者提及“补考费”一事时,教务处老师说:“我们领导不在,我不知道这事,收”补考费”了吗?没有吧?我们在开会。”说完便挂了电话。海南某学院教务处的老师告诉记者,这些事不属于他们负责,他们不知道。要问其他部门。可是到底要问哪个部门,他始终不说。
记者采访/省价格举报中心:
各高校都不该收取“补考费”
记者就海南部分高校向学生收取“补考费”的问题采访了海南省价格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据介绍,各高校都不该收取“补考费”,他们接到有关教育收费项目的文件中,没有说明这一项费用。
国家相关法规:
“补考费”属于乱收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补考费”、“重修费”、“本科生录取费”等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
因此,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否则属乱收费行为,学生有权向当地教育、物价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