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岁的娟子(化名),为了守护与男友张军的所谓爱情,竟然先后两次同意男友盗窃自己的亲姑,先后窃走财物价值8295元。近日,大兴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娟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马路求爱获得娟子芳心
2005年3月,无业青年张军在大兴街头偶遇娟子,张军怦然心动,当场施展马路求爱的伎俩,他们就这样相识了。二人的感情飞速发展,不久就同居了,在大兴某工厂做临时工的娟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张军。娟子在庭审时这样评价男友:“我真的太爱他了,没有他我感到无法生活。”
一盗亲姑因为遭遇“爱情”
6月初,张军找到正在工厂上班的娟子,称自己现在急需用钱,要女友“想想办法”。娟子为难地说:“我手里也没有什么积蓄。”张军就出主意说:“你现在不是住在你姑姑家中吗,她家有没有可以卖的东西?”听说要偷姑姑家,娟子不同意。张军马上变脸说:“是咱俩亲,还是和你姑亲。”张军这样一说,娟子的心动摇了。6月22日,娟子打开姑姑家门,协助张军盗走玻璃架子、铝合金门等财物,销赃得款500元,张军分给娟子200元。为庆贺这次“成功”,他们在餐馆大吃了一顿。
再次盗亲姑为了夺回“爱情”
几天后,张军又没钱花了,对娟子说要再次盗窃她姑姑家的财物,这次娟子坚决拒绝。为报复娟子,张军玩起了感情游戏。他脚踏两只船,追求娟子的一名女同事,并最终与那个女同事同居。娟子与张军论理,张军说:“我根本不爱你那个女同事,我是想考验你。如果你认为我们的爱情最重要,就答应我再到你姑姑家搞点钱花。如果你认为姑姑重要,从此我就跟她(娟子女同事)在一起了。”娟子为了夺回爱情,再次同意了张军的要求。7月2日,张军又用娟子手中的钥匙,在娟子姑姑家盗窃走大量电缆等财物,并以300元廉价销赃。张军两次盗窃的财物共计价值8295元,但销赃款只有800元。第二次失窃后,娟子的姑姑向公安机关报警,此案得以侦破,张军在逃,娟子被公安机关抓获。
娟子姑姑请求“判轻一点”
失窃案真相大白后,娟子的姑姑刘某非常震惊。但在案件开庭时,她出于亲情的考虑,仍然还是请求法官“判轻一点”。9月6日,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娟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据此,依法判处被告娟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后,娟子忏悔“不知当时怎么想的,太糊涂了。”信报记者彭信琼通讯员 肖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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