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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熊先军向记者透露,到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熊先军还称,目前情况下,要实现全民医保还有一定距离。未来几年里,我国的医疗保险改革将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落后地区、先正规就业人群后非正规就业人群,再次非就业人群的梯次方式推进。(《第一财经日报》)
8月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的报告公布之后,社会开始集体反思中国20年医改之路。不久,“全民医保”的建议脱颖而出。如今,来自官方的定论终于让痛苦于“看病贵、看病难”的普通百姓看到了希望。
遗憾的是,医疗保险改革预定的推进梯次,并没有遵循“谁最需要谁先享受”的公平原则,而是走了一条“哪里容易哪里先行”的效率之路。而且,除了“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之外,我们也未能看到“最需要”的那部分人民能够享受到“全民医保”的具体时间表。
然而,“城乡之间、贫富人群之间对公共医疗资源的占有极不平衡”恰恰是“医改不成功”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众所周知,就城镇与农村而言,农村人显然更需要医疗保险改革措施的荫蔽。目前,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只有10%左右,9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而城市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则为42%。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只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多年。同样的道理,经济落后地区居民比经济发达地区居民更需要获取优先照顾,非就业人群比非正规就业人群、非正规就业人群比正规就业人群更需要得到政府关怀。
不可否认,无论是从投入多少的角度,还是从难易程度的角度,现行预定的推进梯次都符合“效率”的原则;而“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设计成绩”,也能尽快起到在改革困境之下鼓舞人心的效果。可是,对于“人命关天”的医疗事业来说,“公平”比“效率”更优先,“救济人命”比“鼓舞人心”更重要。
公共福利,尤其是医疗福利的发放不适用“谁多付费谁先受益”原则,而应适用“公共救济原则”:谁最弱势谁先受益,谁最贫困谁先受益,谁最需要谁先受益,这就和灾难来临时刻的“妇女和儿童先上船”一样。
本报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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