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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扶贫基地,扶持果场和农户
1997年,陈毅锋开始在华石镇扶持发展尖岗龙眼荔枝基地,开始面积只有3000亩,其中150亩为大未村集体的土地,2000年开始有了收成,“公司”每年给村委会1万元。听说陈毅锋出事后,大未村委会在今年3月将这150亩果场以每年1.2万元的承包费承包给他人,承包期为3年。
“华石镇的8000多亩果场,有2000亩是带动发展起来的散户,其余6000多亩都是陈毅锋扶持的,被扶持的农户达1000多户,大多数是大未村村民。”华石镇一位唐姓负责人说。
记者搜索到的一份资料显示,1996年12月,陈毅锋成立了罗定市毅锋扶贫开发公司,此后在罗定市华石、围底、扶合三镇先后建立了5个扶贫基地,总面积达3.5万亩。
“果场的管理,无论是施肥、除草还是喷洒农药等等,都是由扶贫公司聘请人管理的,人员工资也由扶贫公司支付,每人每月500元。而村民只需种植自己家里的水田和菜地,年轻人都在外打工。”大未村一位村民说。
而“冠丰华”和农户签订合同约定,基地的收成70%归农户,30%归公司。“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仅仅针对大未村的农户,其他村有的是六四分成,有的是五五分成。”一位知情人士称。
创“公司+农户”扶贫模式,上联合国扶贫讲坛
在尖岗水果基地地势较高的地方,立有一座纪念碑,高约三四米。
碑的一面用英文和繁体中文写着:“联合国‘公司+农户’扶贫开发模式中国样板基地”。下面一行小字为“联合国1999年6月18日肯尼亚授予”。
而在尖岗水果基地另外的入口处,也立着牌子,内容与上面的相同。在距离华石镇七八十公里的扶合镇,也立有同样内容的牌子。
扶合镇只有一条路通往市区,距离罗定五六十公里,但来往车辆极其稀少。这是一条极难行走的路,两边都是山,几乎有三四十公里的路程都在修路。但是在如此偏僻的地方,陈毅锋仍是无人不晓,因为陈毅锋在扶合镇建立了两个扶贫基地:黄榄基地和茶叶基地。
黄榄基地主要在垌旺村。据垌旺村村民沈某介绍,他家原本有15亩林地,种植松树,如果割松香,每年有5000元的收入。他说:“但是1998年,镇里说,将我们村的林地全部改种黄榄,陈毅锋投资100万元扶贫。也就是说,陈毅锋出钱购买树苗,并聘请人管理,而且出化肥、农药等等,并且负责销售。农户仅仅出地。有收成的时候,30%归农户。”
至于其他70%的收成是如何分配的,沈某已经记不清了,因为“虽然签了合同,但是合同一直没有给农户”。
沈某回忆说:“当时我们担心,如果没有收成怎么办?而且要到哪一年才会有收成呢?所以少数人不同意。但是镇政府的领导说,人家拨了那么多钱下来都不怕,你们担心什么呢?最后,不赞同的少数人还是跟随了赞同的大多数。”
村民计算,如果每亩产600斤黄榄,每斤黄榄农户获益1元钱,那么每亩受益600元,这比收割松香要好得多(以沈某为例,15亩的收入为9000元,比原来的6000元多出3000元)。于是垌旺村种植黄榄共20800株。
“陈毅锋自己没有来过,但聘请了一个经理管理,从星期一到星期五,都住在镇政府,双休日才回城里。”沈某说。
扶贫公司还聘请了13个人负责直接管理,“公司”给每人每月发放350元工资。沈某就是其中之一。
1999年3月8日,联合国社会经济发展署高级专员赖尚龙博士和高级顾问米思瑞一行专程到此考察,认为这种开发扶贫模式变单纯救济为共同获取收益的经营行为,在第三世界国家的贫困地区极有推广价值。于是出现了纪念碑上所述事件。
有媒体报道称,陈毅锋针对扶贫基地的投资高达3680多万元。
被捕前两个月获“全国爱心捐赠奖”
陈毅锋针对家乡特定的对象进行直接扶贫还早于1996年,沈阿婆的故事就是其中之一。1992年,大未村建小学时,陈毅锋捐资几千元。1996年,大未村小学装修校舍,陈毅锋捐款2万元。
1996年前后,陈毅锋委托大未村委会先确定扶贫的对象,然后由华石镇再定,全镇总的扶贫户数为300多户,其中,大未村为100多户。“公司”每个月给他们发一次扶贫款。不过,到2003年就没有了。只有华石镇敬老院一直保证每月2000元扶贫款的发放,直到今年4月份才停止。
罗定市冠丰华责任有限公司一位姓尹的财务人员说,“公司”对贫困、残疾人员以及下岗工人的救助是不固定的,不同的时间扶贫的区域不一样,1998年到1999年,“公司”还给云浮市区的400多户贫困、残疾人员发放救济。
1998年4月份,尹某进入该公司。据其回忆,自那时起到现在,“公司”在云浮地区(主要是罗定市)的直接扶贫款达388万多元。
大未村一村干部说:“从1996年开始到2002年结束,扶贫公司还每月给大未村小学的每位教师发100元;另外还给大未村每位村干部每月发300元,不过到2000年就停发了。”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陈毅锋在罗定人的心目中被看作是英雄。”罗定市一位政府官员说。
因为陈在罗定大搞扶贫,媒体对他的宣传也日益增多,陈开始备受关注。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贫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陈毅锋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获奖后,陈毅锋又捐一次款。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的有关档案记录表明:1997年5月24日,在深圳大剧院音乐厅,由深圳市某副市长主持,全国助残先进个人、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毅锋先生向该校捐赠50万元。此前一日的上午,陈毅锋还携其夫人等一行7人赴该校考察参观,并接受聘书担任该校顾问。
同年9月26日,在第四届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会上,陈毅锋成为深圳第一个全国“扶贫状元”。
据称,今年2月份,陈还获得了国家民政部的“全国爱心捐赠奖”,这是由罗定市提名的。3月份颁奖以后,罗定市委宣传部还给陈写了一篇正面报道,很快在《云浮日报》刊登。此时距陈毅锋被捕只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