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 (王宝存记者杨晔)省教工委、省教育厅早已出台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严格要求各教育部门不得组织、推荐学生集体购买习题集、练习册等应试教辅材料。然而,千阳县文化教育局日前竟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学生和家长到该县新华书店“自愿”购买他们推荐的有关辅导材料。
据千阳县启文小学的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9月3日,县新华书店拉着书在该校校园进行销售,该校老师强行让学生购买,而且张贴通知:“一年级11.20元/套、二年级以上12.00元/套”。如果学生不买就无法完成作业。因为,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在这些教辅材料里面。接到群众反映后,记者于9月6日专程赶往千阳县进行采访。据一位周姓女士说:“我的孩子在启文小学二年级读书,孩子昨天回到家里让家长把钱拿到学校去,老师要统一给学生购买辅导材料,因我经营着生意,就把钱给孩子让拿到了学校。晚上,孩子就拿着两本书回来了。”
在千阳县启文小学的办公室里,一位姓赵的副校长和一位姓吴的办公室主任介绍说,千阳县有新华书店、教育书店和春阳书店三家大书店,新华书店是国有的,其余都是个体的。个体书店的书质量比较差,所以,县教育局和县新华书店联系在学校卖书,学校只是给提供场地,学生自愿购买。学生的作业在不在教辅材料里学校没有统一规定,每个老师根据自愿选定、安排。随后,吴主任又给记者拿来一份县文化教育局下发的通知,从这个通知里记者看到这样一些内容:“根据省市教材征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学实际,现将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选用教辅材料予以通知,请各乡校向学生及家长公告,供学生和家长到新华书店自愿购买。”并在通知中附上书名、使用年级和出版社等目录。
既然省上规定不能推荐学生集体购买课外辅导书籍,千阳县文化局为什么还要发文推荐呢?既然是学生自愿,又为何规定了书店和教辅材料的名称?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想进一步采访该县的教育主管部门,结果被千阳县文化教育局长王某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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