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当庭指控称,2004年11月27日4:30左右,李波驾驶川Y-69999号宇通大客车,拉运乘客72人(核载51人),从通江开往上海,沿108国道由南向北行至陕西省周至县境内距周至县城41KM+300M处。路过结冰路面时,由于超载、超速,采取措施不当,使所驾车翻入右侧7.5米深的黑河河床中,致26人死亡,46人受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
案发后,李波拨打110报警,向公安机关投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李波驾驶车辆超载,在连续下坡、转弯、结冰路段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特大交通事故,承担此事的全部责任,其他乘客无责任。此案由周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李波今年36岁,初中文化程度,四川省通江县洪口镇人,系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车驾驶员。2004年11月27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周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依法逮捕。
庭审直击
9月8日,周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11·27特大交通事故”案,法庭当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李波6年有期徒刑。3个小时的庭审中,肇事司机李波始终流着眼泪受审。
事故车超载21人
14时许,省内各媒体记者早早地来到周至县法院,李波的妻子和小叔、弟弟也赶到周至县法院来旁听李波的案子。
14:42,戴着手铐的李波被法警押进法庭,他一直用右手捂着左胸,低着头,慢慢地走到被告席就坐。
坐到被告席后,李波头低得很低,刚一坐下,法庭上就传来了他低微的哭泣声。
14:55,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李波说:“起诉书所说的犯罪事实是对的。但我不是故意的,我从来没有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我伤了这么多人,我认罪……”
公诉人:你驾驶证件齐全吗?驾驶的大客车跑了多长时间?
李波:我的证件都很齐全,驾这辆车刚好跑了一年。
公诉人:本来核载51人的车为何要坐72人?
李波:这是我的错。
公诉人:行驶中途为何让13名乘客在寒冷的夜晚下车?
李波:因为我知道车辆严重超载,让他们下车是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超载也是为了多赚钱。
在接受法官和自己的辩护人讯问时,李波当庭哭诉说:“车翻后,我也被摔到了车外边,脸上、胳膊、胸部多处受伤,当时不知道车祸的具体情况。因为手机没有信号无法打电话,我只好跑到路上向来往的车辆求助,希望能帮助我救助受伤的乘客,但跑过了几辆车都不愿停下来。我后来都跪在地上向他们求助,但没有一个人或一辆车停下来……”(说到这时,李波已经是泪流满面。)
“当时,我看到在我的车出事前,前方不远处已经出了一起车祸,为避免再出车祸,我让能走动的乘客和我一起上路求助。电话一直没有信号,最终无奈之下,我和另一个出车祸的司机一同走向周至县,想找电话求助警方和医院。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营救伤者……”
法官:你是什么时候领的驾照?
李波:领驾照的时间在1996-1997年期前,我开车已经18年了。
法官:你何时开始驾驶这辆大客车?车是跑什么线路的?
李波:车是2003年11月买的,买后就开始营运了。我和公司(指巴中运输公司)签的营运合同本来是巴州———常州线路的,但我一直跑的是通江——上海的线。
预计经济损失达600万元
“这起事故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的严重恶果!大家看,这是一组血淋淋的照片……”庭审中,检察官还宣读了受伤乘客的残疾情况,出示了事发时的现场照片。当法警将这些血淋淋的照片拿给李波质证时,李波仅仅看了一眼,就很快将贴有照片的卷宗合上,眼睛移向一边,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下来。他不忍心再看车祸中的死者和伤者。
庭审中,检察官称,此次事故的经济损失情况也有了初步统计,其中事故现场支付抢救医疗费及亡者火化、运输骨灰等费用120万元;已赔偿事故亡者23人抚恤等费用175.6万元;已痊愈的19名伤者调解赔偿23万元;近70万元的宇通大客车报废。“事故处理终结预计经济损失600万元!”法庭上,检察官感慨地说。
法庭辩论 回忆事故 女检察官含泪辩论
提到去年11月27日的事故,女检察官无法抑制自己的悲痛,她当庭哽咽地说:“2004年11月27日,一个令人心碎的日子,一个令周至县人民和通江人民刻骨铭心的日子!有的乘客被飞出车外,有的乘客被困在车内相互挤在一起。巨响过后的哭喊声、呼救声、呻吟声,传递着每一位乘客求生的欲望……这场灾难留给46位伤者的是刻骨的心悸,留给26位死者家属的是永远的心痛!26个鲜活的生命却在一瞬间永远地消失了,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至此,至亲至爱的人阴阳两界永难相见……”
检察官认为,李波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其有自首情节。
李波的辩护人认为,对该案的犯罪事实及对李波的罪名均无异议,但律师说:“但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是‘多因一果’。”律师认为,李波事发后有自首情节,积极营救伤者,在民事上也已经作了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事发时他也及时采取了措施,只是不得当。“但造成客车的超载,客运公司也在管理上存在责任,且路上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不够,如果这两个方面工作到位后,‘11·27’特大车祸恐怕就不会发生了。而且,事发后,因通讯受阻、救治设备有限等都造成多人伤亡的后果。是多种无法克服的客观因素造成了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律师称,李波的一贯表现及人品都很好,此次也是初犯,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自我陈述 “都是我的错”
17:23,李波流着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最后陈述:“我的良知、我无法推卸的责任不容许自己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歪曲什么、掩盖什么、遗忘什么……因我一时疏忽大意而导致那场触目惊心的车祸。面对庄严、神圣的法律,我再次为自己的罪过,为自己的疏忽,庄严、严肃地向受到伤害的父老乡亲说:都是我的错,对不起,我感到愧疚和不安,我辜负了你们的托付和信任,对你们的伤害和不幸,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法律对我的惩罚,但愿惩罚能抚慰你们受到的伤害的心。我也虔诚地希望你们能宽恕我……”李波当庭深深地鞠了一躬。
“我也告诫我的同行们,当你工作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慢点、再慢点……”
17:44,法庭当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波6年有期徒刑。
文/本报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侯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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