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9月9日电(王静、郜征)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的李某为了给3个上大学的孩子交学费,铤而走险,谎称在酒店安置了炸药包,发短信敲诈20万元。日前,李某被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安徽芜湖A酒店市场部叶经理的手机上突然出现了这样一条短信:“叶经理,我们人员已住进你酒店,在不同的楼层安放了4个炸药包,你们的工作人员不要轻举妄动,转告总经理我有条件谈。”叶经理立即将情况告诉了酒店的总经理,并按发消息来的手机号码打电话过去询问,接电话的男子自称叫“白玛”。随后叶经理又收到一条信息要求A酒店在第二天中午12时汇款20万元到西藏拉萨建行“白玛”账号。酒店方立即向警方报警。
当天上午,芜湖市警方派出大量人手对A酒店所有地方进行了检查,16时多,安徽省公安厅排爆专家来到酒店现场了解环境。为了保证住客安全,警方要求酒店将住客疏散进行排爆,并让酒店拖延时间。通了电话后,“白玛”将汇款最后时间限定为第二天16时。晚上排爆专家对酒店进行了彻底清查,但未发现“白玛”所说的爆炸物品。
5月4日上午,白玛再次打电话来酒店,将索要数额降低到10万元。为了继续争取时间,酒店要求“白玛”先取走两个炸药包,再汇款。5月6日上午,酒店接到“白玛”电话,称已经将两个炸药包取出来了,就放在酒店附近的垃圾堆里。根据“白玛”的描述,警方在一个垃圾堆里找到了两个茶叶筒,里面装满了银灰色粉末,警方取了少量粉末在现场做了燃烧实验,发现这些粉末可以剧烈燃烧。5月6日晚11时,警方在阜阳市颍州北路一旅社内将“白玛”抓获。至此,芜湖“5·3”酒店炸弹敲诈案告破。
经警方调查,“白玛”并非真名,发短信敲诈酒店的男子是阜阳太和县的李某。李某的3个孩子同时在读大学,开学就要交学费,李某为此伤透了脑筋。一天,他在电视广告上看到了芜湖A酒店的电话,产生了敲诈酒店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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