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职工子女
本报9月9日讯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享受到“两免一补”的资助政策,这是记者今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我省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总体要求是以普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集中省、市、县财政资金,资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免杂费(不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免书本费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免一补”政策的资助对象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职工子女。“两免一补”其中的免除教科书费是指免除国家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的书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免教科书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0元,初中每生每年140元;按照“一费制”具体标准,免杂费(不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标准县城(含县级市)小学每生每年152元,初中每生每年184元,地级市城区的小学每生每年190元,初中每生每年240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对“两免一补”资金必须坚持“扶助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使用原则,足额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将补助的免收杂费经费冲减、抵顶当地政府安排的中小学公用经费。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