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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童学群)9日,广州市民徐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前一天晚上拿到了好又多超市给他的赔偿款158元,并接受了对方的道歉,在好又多存物丢失的纠纷至此得到合理解决。
9月4日晚上,家住海珠区新港中路的徐先生打完羽毛球后顺便到附近的好又多超市购物。按照超市的要求,徐先生把一对价值158元的“胜利”牌羽毛球拍和一筒羽毛球交给服务台保管。一小时后,徐先生从超市出来,去取球拍时发现自己寄存的球拍和羽毛球已不翼而飞。
徐先生当即向超市有关人员投诉,超市答复他要先看录像再说,徐先生等了40多分钟,还是得不到对方的说法。徐先生要求超市为他开具证明,证实他被保管的东西丢失,但超市不肯。因为担心超市不认账,徐先生拨打110报警。双方后来都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做笔录,超市答应第二天给徐先生一个回复。
9月5日,好又多口头同意赔偿徐先生158元。但第二天,好又多派人送来的却是一副羽毛球拍,而且不是徐先生所丢的“胜利”牌,徐先生表示不接受。徐先生坚持除非超市能够找回他丢失的那副羽毛球拍或赔偿一副相同品牌的球拍,否则他还是要求158元的现金赔偿。
(报料人:徐先生 奖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