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讯 在外长期做生意的刘某回家后听说妻子与同村的郑某有染,便将郑某叫到自己家中,用私藏的双筒猎枪将郑某左腿击成重伤。9月5日,刘某因涉嫌私藏枪支罪、故意伤害罪被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2000年11月17日,长期在外面做生意的刘某(1967年生)回到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村的家中。刚回到家,他就听到有村民风言风语说妻子和同村的郑某有男女关系,他非常气愤,当即将妻子马某叫到屋内,对马某连打带骂,问马某和郑某是否有男女关系。马某被打得实在挺不过去,便承认了和郑某确实有男女关系。11月18日早,他谎称让郑某到他家帮忙,把郑某骗到他家东屋内。在郑某进到他家后,刘某将门关上,问郑某和马某是否有男女关系,郑某没有承认。刘某不容分说,边骂郑某边用私藏的双筒猎枪对着郑某的腿部开了一枪,将郑某左腿击伤。击伤郑某后,刘某马上逃出村子。后经法医鉴定,郑某的左腿被击成重伤。
今年7月17日,一直外逃的刘某在北京被警方抓获,同日,刘某被吉林市龙潭区警方刑拘。据了解,刘某的猎枪是1988年左右在永吉县买到的,当时没有办枪证。(记者 彭志军)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情敌 开枪”,共找到3,265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