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近280万元的厂房拆迁款落入自己的腰包,原北京市证章厂厂长、法律顾问、停薪留职员工等5人相互勾结,采用伪造房屋租赁契约的方法,将拆迁款瓜分。
今天上午9时,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这是本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贪污拆迁款案。
案情回放
法律顾问“教”犯罪
2002年6月,证章厂停薪留职的员工焦梅媛租用该厂闲置多时的300多平方米的经营办公用房。
一个月后,拆迁公司贴出了公告,焦梅媛所租的办公用房在拆迁范围之内。
面对拆迁款,焦梅媛打起了小算盘,于是她找到同样停薪留职的员工李秀花商议如何拿到拆迁款。其又先后找到厂法律顾问方某、厂长赵长春及负责管理此房产的庞崑平。
人员联系到位后,在方某的指导下,5人伪造了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证章厂把该办公用房租给5人,如果遇到拆迁情况,拆迁补偿款由承租人领取。
2003年4月,他们拿到了拆迁款共计近280万元。除方某逃跑外,今年2月其他4人先后落网。
庭审现场
案发后曾求
“佛祖保佑”
开庭前半个小时,法庭中不到20个旁听席位已经被全部坐满,当法庭工作人员询问旁听人员身份时,法庭里响起的是“赵长春的朋友”、“赵长春的亲戚”等类似的回答。赵长春便是本案的第一被告,原证章厂厂长。
9点半钟,4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走在最前面的赵长春头发已经花白,站在法庭上的他一直低着头,接受询问时他表示对自己贪污的起诉过于“牵强”。
但当他开始讲述自己来到证章厂以后的种种经历时,头抬了起来:1987年赵长春从部队转业来到证章厂。2002年初,担任证章厂厂长。
在被问及证章厂在农展馆300多平方米的拆迁房时,赵长春表示,那个拆迁房是证章厂三产的房屋,很多职工都盯上了该处房子,当时本案的第二被告焦梅媛正在做生意需要房屋,因此便将该处房子租给了焦梅媛。房子租出后,他才看到了该处房子的拆迁公告。
“我是被私欲冲昏了头脑。”赵长春表示,出于“私欲”,他与证章厂的法律顾问商议后,将即将拆迁的房子做成小产权证划转到包括自己在内的4人名下。随后,4人又到外地玩了一趟,焦梅媛还提到此次出行是求“佛祖保佑”。
截至记者发稿时,赵长春还在接受公诉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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