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近日发出通知规定,现役义务兵、残疾军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以及参观游览博物馆、名胜古迹。
为切实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就现役义务兵、残疾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以及游览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等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该通知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义务兵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义务兵凭士兵证,可免费乘坐北京公交集团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北京巴士公司、八方达公司、百利宝公司、运通公司、畅达通公司的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同时,他们也可凭证免费参观游览市及区县属博物馆、名胜古迹。据介绍,残疾军人、现役义务兵可免费参观游览的市及区县属博物馆、名胜古迹的具体名单,将由市民政局、市文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好这一规定,制定和完善具体落实措施。同时,要求各公共交通运输和市及区县属博物馆、名胜古迹等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对残疾军人、现役义务兵实行优待的标志,并对职工进行拥军宣传教育,为其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作者:袁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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