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沈永社说,根据形势发展和救灾工作需要,民政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发文,决定自2005年8月起,对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原《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的予以废止。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沈永社说,过去,我国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作出的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减灾事业的发展,继续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既难以适应我国救灾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这一事项的解密,有利于做好救灾工作,有利于做好保密工作,有利于推进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据介绍,这是国家保密局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
政务公开和保守秘密不对立
“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这就引出了一个加强保密和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关系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守国家秘密都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信息公开是为了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保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两者既不是对立的关系,也不是主次的关系。信息公开对做好保密工作是一个推动和促进,保密工作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才能有序进行、健康发展。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