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视窗9月13日电记者宋学春通讯员张金莹报道:山东省胶州市创造性地将“前置式”、“亲和式”、“保姆式”、“服务式”等“四式”执法理念融入执法过程中,推动了城市管理质量的提高,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倡导“前置式”执法。胶州市在开展专项治理和行动前,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认真分析和提前分析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不断增加巡查密度,强化执法责任,切实将各类违规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与业户产生或激化矛盾。在节假日和重大整治活动开展前,将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等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以得到全市人民和广大业户的理解和支持;实施满负荷巡回监察,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二是实施“亲和式”执法。胶州市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城管执法为民提示》或《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分发给市区沿主要道路两侧的所有业户和广大市民,实行“零距离”执法。与6300个单位和商店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向市民公开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让市民自觉地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
三是推行“保姆式”执法。胶州市规范城区自行车、机动车停放秩序,在市区沿街两侧的单位、商店门前统一划定车辆停放区域,并发放《致全体市民一封信》,提醒经营业户和市民按规定要求停放车辆,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在市区主要路段和繁华区域安排城管协管员负责摆放和规范商店门前车辆的停放秩序;将城市管理工作向基层社区推进,进一步扩大执法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解决市民生活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强化“服务式”执法。胶州市在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的同时,注重解决部分弱势群体和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设置了部分服务性便民摊点,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定点标准,统一时间管制,既解决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又达到了“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目的。在执法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对违章户做到“五先一后”的执法程序,即:先敬礼、先亮证、先指出违法事实、先说服教育、先讲清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