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被市检反贪人员称为“毕玉玺案突破口”的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朴善琨(上图左)在东城法院接受了审判。和他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还有该公司原总经理董国森。两人均被指控涉嫌私分国有财产和受贿。目前,毕玉玺窝案串案中还有三名以上的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审查之中。俩高管私分国资317万
检方指控:董国森和朴善琨在1997年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筹备上市期间,隐瞒320万元保险本金能够返还的事实,拿到还款后将其中的317万余元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致使该国有资产被私分。此外,朴善琨还单独涉嫌私分国有资产173万元。
答辩之董国森:私分国资向毕玉玺汇报过
董国森解释说,他基于想办点好事的愿望,拍板同意购买保险,虽然没有经过正式领导会议讨论,但这个决策是领导层共同决定的。“很多具体细节我不清楚,要问我的同案朴善琨。”
董国森给自己上了四份保险,退休后一次性取了出来,总共大概50万元。一般员工则能拿到8万至10万元。“我后来向毕玉玺汇报过,毕说我还漏了两个人。”董国森解释说。
答辩之朴善琨:私分国资为员工办好事
朴善琨表示,他从没有隐瞒用320万元购买商业保险的这件事情,当时的领导班子都应该知道。而对于之前私分173万元国有资产买保险的指控,朴善琨承认私自做主不对,以为“为员工办好事就没必要告诉别人了”。一处豪宅回报两千万
检方指控:2001年,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北京超高速广告公司交给北京伊人广告公司承包。董国森后来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伊梦那里分文未付得到了一套位于上海市的3居室住房。去年5月,董国森以97万元的价格将其卖出,涉嫌受贿60万元。[1][2][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