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3日电(记者刘万永)教育部公开批评天津市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不力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市长戴相龙要求迅速采取措施,立即改正。目前全市已发放国家贷款410.9万元,发放人数812人。
天津市明确要求农业银行各经办银行与高校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全力以赴,确保9月底之前完成2004~2005学年度所有符合贷款条件学生的申请、审批与发放工作;加快2005~2006学年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使2005~2006学年度的贷款今年12月底之前到位。
为确保完成国家助学贷款任务,并建立持续、健康工作机制,天津市采取了10项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有:各高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责任人制度”,确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市教委加大银校合作的督办力度,确保高校新增业务与农业银行合作;要求高校就违约进行适当补偿,协助银行降低风险;建立快速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将贷款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各高校加强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贷后管理和贷款催收工作力度,降低违约率;各经办银行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简化贷款程序,规范管理;市财政局保证贴息经费和由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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