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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天京接受审判的时候,受害者的妻子(右一)表情凝重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核心提示
今年1月19日,因恩怨和矛盾激化,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原党委书记郭天京持刀将时任该区药监局局长的寇胜法刺死。郭天京落网后,本报4月13日曾对此事予以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昨日,此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曲折的案情再次引起人们密切关注。
庭审
昨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原党委书记杀死临潼区药监局局长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自上午10时45分开始,至下午2时20分结束,持续近4个小时,未当庭宣判。
上午8时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法庭外被围得水泄不通。临潼区马额镇原党委书记杀死该区药监局局长一案将在此处开庭审理。受害人及被告人家属50余人到庭旁听。10时20分,身着红色号衣的被告人郭天京及妻子顾杰被带进法庭,坐在被告席上。随后,两名着便装的中年男女走进法庭,同样坐上被告席。10时45分,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被告人否认“故意杀人”
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问郭天京对起诉书陈述的事实是否有异议。郭天京激动地说:“起诉书指控得不对,我不是故意杀人,我和寇胜法两人当时正在车上,我一边开车,一边转过头和坐在后排的寇吵架。我中午喝了酒,车开得很不稳,最终在一个村里停车。我当时对寇动了手,寇向我扑来,在同一时间我拿出刀子,寇一下扑了上来,结果被刺中了。”
在庭审辩论和举证阶段,郭天京一直强调,他当时身上带刀只是想吓唬寇胜法,因为工作原因和个人恩怨,他一直心里有气,想两人打一架,让寇给他道个歉。但想到寇身材高大,他怕敌不过对方,便带上家里一把水果刀,放在车内,下车时,他趁机将刀子装在身上。郭始终强调,自己不是故意的。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表示,郭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应当能够意识到刀子可能造成危及生命的后果。同时,公诉人还对郭的说法提出质疑,认为郭拿出刀子没有主动去刺而是寇自己扑上来的说法明显不合常理。而郭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表示,当时他拿出刀子指向寇。公诉人认为,为解决自己的工作和感情问题,郭已事先准备好杀人工具,最终将对方杀死,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愿承担10余万元民事赔偿
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受遇害者妻子白女士和女儿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代理人提出死亡赔偿金13.6万余元和5700余元的丧葬费共两项赔偿诉求。被告人郭天京和其辩护人均表示愿意赔偿。
“在这里,请允许我以万分悲痛的心情向受害者表示最沉痛的悼念,向受害者家属表示真诚的道歉!”最后陈述阶段,郭天京声音低沉地表达心情后,向法庭上受害者的妻子白女士深深鞠躬。
“我很后悔,万分后悔!”郭天京说,“有天大的矛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悔不该要去拿个刀子吓唬他。杀人的结果是万万没想到的。从事发到现在,我一直在痛苦中活着。生不如死,我后悔死了,也向因我而受到伤害的亲朋好友说声对不起!我恳请法庭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
郭的妻子顾杰、表弟郎某及表弟媳杜某也不住地恳请法庭,念自己系初犯,从轻或免除处罚。
案情
药监局长遇害凶手是镇书记
今年1月中旬,临潼区“两会”召开,时任西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潼分局局长的寇胜法和时任该区马额镇党委书记的郭天京参加或列席会议,1月19日,两人从会场双双“失踪”。当晚,寇胜法被杀害在一个石榴园内,而郭天京踪影全无。
会场上约出受害人
昨日在法庭上,被告人郭天京回答公诉人提问时称,“两会”的最初几天他没有去参加。1月18日,他到会场上参加分组讨论,当时受害人寇胜法与他同组。因工作矛盾和个人恩怨,他当时在会场上看见寇胜法后越想越生气,产生报复对方的想法。当天回家后,他从家里橱柜里拿了一把单刃匕首藏在车上。1月19日上午,原本要开会的他没有去,中午与人吃饭喝酒。下午4时左右,他到了会场以“有事”为由将受害人从会场约出。两人同乘郭天京驾驶的车号为陕A52488的白色小轿车(属马额镇党委公车)离开了会场。此后,两人双双“失踪”。
案发前两人曾激烈争吵
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1月19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郭天京借故将寇约至临潼区斜口街道办事处陵园路边东侧的一个石榴园内(即该街道办杨寨村村外附近),后因工作以及个人问题,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人郭天京即持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在寇的左胸部猛刺一刀,致寇胜法当场死亡。郭天京作案后,仓皇逃离现场。
据被告人郭天京陈述,他和寇胜法要说的事情是“见不得阳光”的,他们在车内发生激烈的争吵。当时他是酒后开车,车开得摇摇晃晃。事发地点他从来没去过,车走到哪就停到哪。
当晚7时许,接到杨寨村村民报警后,公安临潼分局刑警大队会同斜口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调查,确定遇害身亡的男子就是寇胜法。
1月20日上午,在当地杨寨村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此案案发现场———道路东南方向土坡上村民焦某的石榴园内。这里石榴树光秃秃一片。村民们说,遇害男子当时穿着一套西服仰面躺倒在两棵石榴树间的平地上。
潜逃80天累及亲朋
十多天后,警方在西安市东郊幸福路附近某宾馆门前找到了郭天京作案后遗弃的那辆白色小轿车。
据专案组介绍,4月5日下午,他们发现郭天京的妻子顾杰形迹十分可疑,立即将其控制。当晚11时许,根据顾杰的交代,临潼警方赶赴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某厂家属院,将负案潜逃在表弟郎某处的犯罪嫌疑人郭天京抓获归案。
昨日,公诉机关称,今年1月19日,被告人郭天京将寇胜法杀害后,逃至灞桥区某厂家属院,找到表弟郎某夫妇,将其用刀杀人之事告知两人。被告人郎某和其妻杜某明知郭系负案在逃人员,不但不向公安机关举报,反而积极将被告人郭天京藏匿在其小区内居住,并为郭购买电话卡,顾杰与郭见面并送去现金10800元。因此,他们指控被告人顾杰和郎某、杜某犯有窝藏罪。
被告人档案
被告人郭天京,男,1959年2月出生,汉族,西安市临潼区人,捕前系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党委书记。2005年4月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刑事拘留。2005年4月30日,经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顾杰,女,系郭天京之妻,1961年11月出生,汉族,山东广饶县人,工人。2005年4月7日,因涉嫌包庇被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刑事拘留,2005年4月30日经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郎某系郭天京表弟,杜某系郎某之妻。2004年4月7日,郎某及妻子杜某因涉嫌窝藏被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刑事拘留,4月20日二人被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取保候审。
隐情
逃亡时曾写下“绝笔信”
藏匿灞桥 却指使表弟从兰州给临潼寄信
在庭审出示证据阶段,公诉人出示了一封特殊的信件。经被告人郭天京辨认,公诉人出示的此信正是自己的“绝笔信”。而信是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其妻顾杰处查获的。郭天京承认是他让表弟郎某带着他写好的信赶到兰州一个小镇子上寄到临潼家中的。
“绝笔信”共3页,千余字。其中写道:“亲爱的父母亲人们,太想你们了!当你们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让我痛苦的世界了。对不起,我让大家受连累了,让你们丢了老脸了。在我的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有杀人的念头。他(即受害者寇胜法)怎样死的,我都弄不清楚,说有(又)无法说清楚。事发后,我来到了兰州,谁知道出了火车站钱让小偷给偷了……
“我买了一床棉被和一件棉大衣,每天背着它们开始了我的流亡生活。白天试着找活干,晚上睡在建筑工地上,走到哪里黑了就住在哪里。开始时吓得睡不着,后来是冷得睡不着……我已是心力憔悴(交瘁),精神彻底崩溃了,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黄河就是我最好的归宿……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恨我悔哪……亲人们永别了……”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指证及被告人郭天京供述表明,自1月19日事发后,郭天京开车从石榴园直接来到西安,将所驾的小轿车遗弃后,在西安市南郊小旅馆住了两三天。之后,他到灞桥区表弟处藏匿,直至被警方抓获。
现场
死者亲属法庭失声痛哭
庭审
中,被害人亲属压抑着心中的悲痛遵守法庭纪律坐在旁听席上认真旁听。旁听席上还有被告人郭天京的亲属。
中午12时40分,公诉人出示证据阶段,当法警将事发现场照片拿给郭天京指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害人的亲属中传来低声的啜泣。其中,一位中年妇女不禁失声痛哭。审判长提醒其控制情绪,不要影响庭审。
而法庭外,郭天京的亲属们簇拥在法庭两扇门外,通过门缝,侧耳听着法庭上的一举一动。由于法庭空间有限,只允许部分亲属进入法庭内旁听,许多亲属在法庭门外及法院门口耐心地等待着。
下午2时20分,庭审结束时,旁听席上受害人的亲属有人抑制不住悲愤指着被告人郭天京大骂,还有的冲被告人大喊:“杀人凶手———杀人凶手———”而被告人郭天京始终低着头一声不吭。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程彬 尹超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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