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曌红)6岁的小敏仅因睡觉时尿床,竟被继母活活打死!昨天,记者从昆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继母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这位凶残的继母姓玉,26岁,景洪人。2004年11月16日下午3点左右,玉某在昆明市王旗营家中,发现小敏在午睡时尿床,便操起一根木质的拖把棒,一棍棍往小敏的头上打,6岁的小敏无处躲藏,10多分钟后,玉某见小敏的哭声越来越小,丢下地上奄奄一息的小敏,带上儿子离开了家。小敏苏醒后自己爬上了床。
玉某回来后与儿子煮了晚饭吃,没有管躺在床上的小敏。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玉某见小敏还没起床,掀开被子发现小敏已气息微弱才将小敏送医院抢救。在红会医院,玉某关于“小敏是自己摔伤”的解释未能瞒过医生的眼睛,医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小敏终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本报曾作过报道)
盘龙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玉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法院宣判后,玉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昆明中院审理后认为:玉某只因小孩尿床不听话就用木棍乱击,将年仅6岁的幼童活活打死,可见其内心之凶狠,手段之残忍。逐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继母 虐待”,共找到6,299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