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近日,抢劫杀人犯张某被注射执行死刑。
张某是镇平县曲屯镇供销社临时工,男,30岁,1995年3月因犯诈骗罪被镇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又因犯抢劫罪被镇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2001年10月9日刑满释放。
2005年1月份的一天,张某在内乡县城结识了女青年黄某,张某自称是个体出租司机,摆出一副阔样,很快博得黄某的好感。数月后,女友提出要坐他的出租车,张某总是说车在镇平县,被朋友借去了,一拖再拖,引起了女友的猜疑。张某为了不露马脚,讨其女友欢心,一个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中萌生。
2月2日上午11时许,张某到镇平县石佛寺街租陈姓司机一辆红色长安出租车,以拉货为名,骗陈某到内乡县夏馆镇,张在路上与陈商量,让陈见其女友时谎称是他的司机。到女友家后,张告诉女友是自己的车,并说过两天来接她。返回途中,张假装让陈停车休息,趁陈不注意拾起路边一根木根打陈的头部,致其死亡。张把陈的手机取了下来,还从他身上掏出七、八十元钱,把陈的尸体推到公路旁的沟内,用树枝盖住,然后把车开到内乡县居民胡某家中院子停放。
2月4日,警方接到陈某家人报案电话,遂开展侦查,当晚7时,在胡某家中找到陈某的出租车,2月5日将张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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