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以非法盈利为目的,组织他人在歌厅内大肆进行脱衣舞等淫秽色情表演。昨日,南开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将两人批准逮捕。
张某,今年44岁,本市人,1996年开始经营歌厅。李某,女,今年40岁,辽宁省黑山县人,是张某歌厅的经理。
今年8月12日晚,警方在对南开区红旗路附近的张某的歌厅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张某、李某正在组织“三陪”小姐窦某等人表演脱衣舞,警方当即将众人抓获。
据了解,张某在检察机关提讯时,承认其经营的歌厅存在跳脱衣舞的情况,但此事由李某具体负责。李某则对其组织多名女子跳脱衣舞的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李某招募、雇佣多名女性跳脱衣舞,通过表演者的动作、化妆等具体描绘性行为,露骨地宣扬色情并从中牟取暴利,其行为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
读报帮助
组织淫秽表演罪是指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所谓组织,包括招募、雇佣、诱骗甚至胁迫演艺人员在观众面前做淫秽表演,引诱、煽动、召集、招待多人观看淫秽表演。
淫秽表演是指通过表演者的语言、动作、化妆来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地宣扬色情的淫秽性表演。
(记者吴彬 通讯员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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