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抑郁症患者悲观厌世而欲自杀,但用菜刀砍死好友自残后打消了自杀念头,又向警方报案(详见本报2005年8月3日《心情郁闷,他去杀人》)。近日,厦门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连传跃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损失12.6万元。
杀人者连传跃,今年22岁,去年4月来厦门打工。
公诉机关指控称,连传跃来厦门务工后,因悲观厌世而欲自杀。自认为一个人死掉不划算,就产生先杀死好友杨畅再自杀的念头。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2月上旬,连传跃开始预谋杀人计划,先购买一把菜刀,再借机将菜刀放于杨畅暂住处。
指控还称,今年1月14日晚,连传跃又到杨畅暂住地留宿。次日凌晨3时许,连传跃手持菜刀,猛砍正熟睡的杨畅颈部等处数刀,自残后改变自杀念头,向警方报警,谎称杨畅在暂住处遭人入室砍杀,连传跃后被送医院治疗。
经法医鉴定,杨畅因颈部受锐器伤致脊髓完全离断而死亡。
事后,连的父母要求给儿子作精神疾病鉴定。仙岳医院鉴定出具的诊断报告认为连传跃患有抑郁症。
法院审理认为,连传跃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连患有抑郁症,且在审理期间,其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故对其判处死缓。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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