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男子被一审判决同意离婚,但要赔付妻儿28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秦小琼)丈夫包养女大学生同居4年,乐不思归,还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苦盼丈夫回心转意,可丈夫却先告上法庭:妻子“骚扰”害得自己工作也遭除脱,因此要求离婚。
上周,渝中区法院一审认定了丈夫包二奶的事实,并判令丈夫向妻儿共计支付28万余元赔偿金等。
丈夫打工养了二奶
李兵和文秀也算是患难夫妻(均为化名)。他们1996年在深圳打工时认识,于次年结婚,同年生下一男孩。婚后,两人回渝。1999年,李兵到泸州打工。
妻子文秀虽远在重庆的家里带孩子,但她也察觉到丈夫的变化:李兵回家次数少了,慢慢连电话都少了,有时候晚上打电话,丈夫干脆都不接。从2001年起,李兵开始玩失踪,对家里不闻不问,连妻儿的生活费都不寄了。文秀决定查出丈夫绝情的真相。
原来,李兵在泸州已过上了神仙般的日子:有了车买了房,持有大量股票,还与泸州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同居。文秀找到了丈夫的房子,还找到了有关合同、水电费收条和当地社区居委会的相关证明。
2004年,李兵去了成都一家公司,那名同居的女大学生也跟着去了,两人租了房。文秀只好继续追踪到成都。“我花了3年时间搜集到证据:他和女大学生已非法同居4年多。”
“妻子骚扰我要离婚”
铁证面前,文秀还一次次找到丈夫,盼他回心转意,“孩子都有了,只要他愿意回头,我也认命。”
可令文秀意外的是,今年3月,丈夫李兵一纸诉状,反告文秀老是骚扰他,害得工作都遭除脱,因此要离婚。李兵在诉状中称: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文秀说,自己心都碎了,除了手捏丈夫包二奶的证据,还查到丈夫隐匿共同财产的证据。
法院认定丈夫包二奶
尽管李兵在法庭上称那女大学生是母亲收养的义女,且那女生也否认了同居关系,但法庭最终还是认可了文秀的证据,认定李兵确实隐匿、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同意二人离婚,但判令李兵应付钱给妻儿总计28万余元,其中包括5万元过错赔偿金。
法规链接
《婚姻法》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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