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现在我已经被强制关押了15个月。我承认我有错误,但是起诉书指控我有罪我不能接受。我有一点请求,不要在报道中把我的工作单位写成国资委……”昨天上午,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处级调研员陈天晓,再次出现在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陈天晓被检方指控挪用公款5000万元自己办公司。此案今年6月第一次开庭时,由于陈天晓拒不承认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承认检方提供的关键证据———转帐支票上的签名是她的手笔,休庭之后公诉方对转帐支票上的笔迹进行了鉴定。昨天庭审的最大悬念就是公布鉴定结果。
“经北京市检察院物证检验鉴定书认定,送检支票存根上书写的‘陈天晓’与样本笔迹运笔、笔画搭配完全符合。该结论说明转账支票上的签字笔迹是陈天晓本人所签。”公诉人宣布完这一鉴定结果后,法官问陈天晓:“你对这个鉴定结果有意见吗?”这时陈天晓一改上次开庭时否认转账支票上的签字是其所签,她说:“我承认是我签的。”但是在随后的庭审中陈天晓依旧否认检方指控其用8家医药企业筹办投资公司的5000万元成立了自己为董事长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公司”。陈在庭审中一会儿称医药司的司长对她工作干预过多,一会儿称她手下的一个老员工陷害她。
在自我辩护时,陈天晓声泪俱下地说:“我受领导委派组建投资公司,我克服了很多困难,怎么成了我犯罪了……我犯的最大错误是工作不规范,这也不怪我,医药司的司长对我干预太大……我不愿意把我的工作单位写成国资委,我的事和国资委毫无关系。我出事的单位是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我不愿意给国资委造成伤害。”
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宣武区检察院公诉人指控,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陈天晓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调研员期间,受领导委派,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工作。2000年,陈天晓冒用8家投资企业的名义,挪用“神州医药投资公司”的公款50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法人代表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国资委女官员”,共找到2,456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