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改为三个月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称
旧版临时身份证下月能用
同时称 近期办理的仍将是旧版 专家称 改版配合二代身份证的发放方便了群众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这意味着,我国即将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管理办法》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若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规格为85.6mm×54mm(长×宽),主色调为浅绿色。
专家表示,《管理办法》的发布,配合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将更有利于解决群众急需用证的问题,方便群众生活和办理各种权益事务。
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每证10元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北京落点
旧版临时身份证仍可使用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 居民现在正在使用的临时身份证10月1日以后还能用吗?对此,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
户籍处的关警官说:“只要在有效期限内,旧版临时身份证在10月1日之后仍可正常使用。”同时他还表示,近期办理临时身份证也还将是旧版的。
新版临时身份证与旧版比较
新版 旧版
号码 是公民身份证号码 是临时身份证编号
有效期限 三个月 一年和二年两种
办证年龄 未满16周岁也可申领 16周岁以上
具体申领程序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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