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 王锦)9月20日,黄陵县委、县政府对该县仓村乡七丰沟西煤矿“9·15”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曾先后两次带领事故调查组调查后得出“没有发生矿难事故”结果的黄陵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等3人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该县公安局对沟西煤矿矿长贺明山等5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
调查组3人被停职检查
9月20日上午,黄陵县委副书记、县纪检委书记孙旭通报仓村乡七丰沟西煤矿“9·15”事故进展情况时说:“经‘9·15’事故调查组初步核实:9月15日晚,由黄陵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县煤炭安全检查站站长徐文龙、仓村乡副乡长宗明学等8人组成的事故线索勘察检查组,在工作中不扎实,不细致,不深入,未能及时发现事故发生线索,并做出错误结论,属严重失职行为。经9月20日上午9时召开的黄陵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首批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李峰涛、徐文龙、宗明学停职检查处理,同时不断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一切渎职者的责任。
矿长贺明山等5人被刑拘
9月19日,延安市委、市政府关于“9·15”瓦斯爆炸事故召开专题会议后,黄陵县公安局于当日22时起对事故矿长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制,冻结了账户,对事故矿井实施监督并查封了相关资料。经过17个小时的调查落实,初步查清了在该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的犯罪事实。9月20日17时35分,该局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矿长贺明山、生产副矿长张发元、安全副矿长宗明军、瓦斯检测员陈建龙、安检员王永杰5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9月21日起,黄陵县公安局将派出警力赴相关地区逐一对已运送至安康、四川、湖北、重庆的12名遇难矿工遗体进行核验和调查取证;完善涉及该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继续深入对“9·15”事故的调查,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其他人员有无犯罪行为的事实。
“私了”费用共计254.5万元
据黄陵县政府相关领导介绍,现已查明,“9·15”矿难发生后,仓村乡七丰沟西煤矿蓄意隐瞒事故真相,与遇难12名矿工家属达成“私了”协议,共计费用254.5万元。目前,12名遇难矿工的遗体都已被该矿运送到其家乡。下一步,事故调查组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监督该矿对遇难者家属进行理赔;派出专门人员到遇难者家中对其家属进行慰问和安抚。
黄陵全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黄陵县公安局局长张文光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将会派人逐一对运往外地的遇难矿工尸体进行核验取证,在完善事故相关证据材料调取相关书证物证的同时继续深入对“9·15”专案展开调查,查清全部犯罪事实。黄陵县常务副县长姜文华还表示:对于这次事故当地有关部门还将全力作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核实尸体的处理情况,二是由政府依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周边矿难的赔付标准监督理赔,三是组织人员前往遇难矿工家中代表延安市黄陵县县政府对遇难矿工家属进行安抚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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