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创) 见劫匪抢一女青年,两夜行男子顿起歹心,先佩戴假的警察执行证吓跑劫匪,再谎称要女青年回刑警队作笔录并伺机抢劫。因该女青年的两张信用卡的密码一致,她一共损失近4万元,多损失了33000元。17日,其中一男子被渝中区法院判刑10年半。
冒充刑警吓跑劫匪
2003年9月12日凌晨4时,渝中区市民夏某与彭某(已判刑)驾驶一辆长安面包车行至渝中区临江支路附近时,见一男青年正在持刀抢一女青年的提包,并将该女青年腹部刺伤。
彭某下车后立即戴上假的警察执行证,叫住该男青年说,“我们是刑警队的”。
谎称做笔录行抢
该男青年见状撒腿就跑。
“你和我到刑警队做个笔录”,留下的夏某对女青年陈某说。见彭某胸前佩戴有公安工作证,女青年陈某就相信了。
车行至上清寺嘉滨路,两人持刀威胁抢走陈某的提包,包内有10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并从包内搜出一张信用卡,并逼陈某说出密码。其后,两人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3950元。
密码一致多损失3.3万
两作案男子回到住处,在提包内又发现一张信用卡,彭某持该卡到自动取款机上用同一密码取走5000元。其后,彭某到银行用同一密码取走28000元,也没告诉夏某。
陈某说,如果她被抢的两张信用卡密码不一致,将少损失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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