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1999年5月10日到2003年4月16日,在短短不到4年的时间内,世纪中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从最初的每股收盘价9.08元拉升到每股65.07元(复权价),涨幅高达716.6%。最高时达到了887.3%。在股票界创造了一个“奇迹”,可惜,这个“奇迹”后面隐藏的是违法操作。昨日,三名被告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走上被告席。
世纪兴业入主中天
1998年6月,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刘志远及副总经理刘炼一起策划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董事会,建仓坐庄此上市公司股票,发布利好消息,拉升股价,出仓犯利”的运作计划。并于同年12月开始着手收购中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2月1日,贵阳市市长办公会同意由兴业公司收购中天公司国有法人股后,兴业公司、刘志远就开始着手在二级市场建仓0540股票。并于1999年5月10日,出资800万元,指使刘炼开立证券资金帐户和股东帐户,指使员工戴某某在中航技投资公司融资2000万元,在华厦证券北京安立路营业部开始建仓买入0540股票。2000年1月,兴业公司以每股2.41元的价格从贵阳市财政局购买了3300万股中天公司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3.65%(占非流通股本的51.3%),成为中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随后刘志远本人和戴某某、刘炼等人进入中天公司董事会,刘志远安排戴为副董事长,刘志远本人和刘炼为董事,2000年9月12日,将中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简称由“中天企业”变更为“世纪中天”,控制了中天公司董事会。
28亿“炒”红世纪中天
2000年起,兴业公司、刘志远及刘炼陆续成立或收购了中教科技有限公司、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并以上述公司名义采取股票转托管、股票质押等方式与中航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有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有限公司、福建兴业银行等出资单位和个人签订相关协议进行融资,融资金额共计28.43亿余元人民币,并先后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4家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共计545个,深圳股东帐户共计5740个,用于操纵世纪中天股票交易价格。随后世纪中天(代码0540)股票价格,自1999年5月10日至2003年4月16日由每股收盘价9.08元拉升到每股65.07元(复权价),涨幅高达716.6%。刘志远等人通过操纵世纪中天股票价格,截至2003年4月16日,其帐户组帐面盈利达80437.69万元,自1999年5月10日至2003年4月16日,阶段性实际获取不正当利益共计1922万元。
“奇迹”的破灭
兴业公司和刘志远采用多种手段,长期坐庄操纵0540股票,导致该股票出现涨幅“奇迹”,在2003年3月17日,最高价达到80.57元(复权价),涨幅达887.3%。今年初刘志远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监视居住后,0540股票崩盘,从同年4月16日开始至同年5月13日连续十个跌停版,收盘价从19.42元跌到6.77元。“奇迹”破灭了。
庭审 204册侦察卷堆满桌子
昨日,兴业公司、刘志远及刘炼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押上了被告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贵阳市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组成公诉方出席参加了庭审,其带到法庭上的侦察卷就达204册,足足堆满了一桌子,还有在兴业公司收缴的股东卡3525套。公诉机关认为:世纪兴业公司、刘志远及刘炼目无国法,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利用信息优势、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以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0540股票交易价格,致使0540股票异常波动,从收盘价每股9.08元拉升到每股65.07元(复权价),其间阶段性获取不正当利益1922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对指控,被告三方对自己所犯罪名不持异议,但兴业公司辩称目前该公司经营困难,且公司的行为并未对国家经济造成什么损失,相反还推动了贵阳经济的发展,2000年公司纳税就达2400多万,到了2001年就增加到8600多万,希望法庭从轻判罚。刘志远的辩护律师称,0540股票的上升与下跌,刘的因素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刘的行为“情节轻微”,请求法庭从轻或免于判罚。刘炼的辩护律师也称,刘炼在本案中只是听命于刘志远,起辅助作用,请求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权利滥用开拓犯罪平台
针对此案,公诉方认为,权利的滥用客观上为刘志远的犯罪开拓了一个平台,其为了顺利收购上市公司,找到了易阳,并向其行贿500万元,利用其特殊关系顺利收购了中天。公诉方在法庭上提出一系列质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不能炒卖自己的股票,但兴业公司作为世纪中天的最大股东却炒卖自己的股票,为什么?《证券法》还规定券商不能为他们融资炒股时,全国104家券商都为刘志远融资,为什么?贵阳市商业银行规定,支行贷款的审批权仅80万,可某支行却一次就可以违规给刘志远批准贷款2.5亿,是其权限的312.5倍,又是为了什么……检察机关希望借此案告诫那些在证券市场上打算兴风作浪、扰乱证券市场正常发展秩序的庄家们,切勿以身试法,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准则,谁敢践踏法律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案情重大,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