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船在印尼海域捕鱼 印尼海军炮轰船头 造成一死两伤 13名船员目前仍被扣留在其海军基地
船员惨死 中国农业部照会印尼
死伤船员身份确定 中国驻印尼使馆要求保存好船员遗体 远洋船员发生涉外事件可向使馆求助
中国渔船在印尼海域捕鱼时被印尼海军炮击,造成一死两伤,13名船员被扣留。事件引起了中国、印尼和澳大利亚政府及媒体的高度关注。印尼官方通讯社安塔社今晨披露了该事件详细过程。本报记者专访中国驻印尼使馆及农业部了解到,中方已向印尼提出照会,要求妥善处理。
印尼报纸披露最新动态
军舰炮轰 我船员惨死
事件发生在星期一8时21分到13时42分之间,印尼海军军舰在巡逻时发现有4艘中国渔船在印尼海域捕鱼。印尼军舰于是接近渔船并上船检查,但是遭到中国渔船的拒绝。军舰指挥长埃斯图·普拉博沃上校于是决定拦截“逃跑”的渔船。
起初,印尼军舰试图用无线电和渔船联系,但没有接到回应。于是他们改用旗语,但是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普拉博沃上校于是命令军舰用舰炮鸣炮示警,3声炮之后,中国渔船还是没有停止航行。印尼军舰于是朝其中一艘渔船的船首发炮射击。
使用两枚炮弹一枚击中船头
报道称,印尼海军认为炮击中国渔船的船首却仍然没有让渔船停下来。军舰于是朝船的左侧射击。一共使用了两枚20mm炮弹,其中一枚落入海中,一枚又一次击中了船首。
报道还表示,可能是由于自己的渔船受到炮击,“MV福远渔”号渔船的船长想将渔船撞向军舰,普拉博沃上校于是命令军舰射击渔船的推进器。报道认为,由于海浪太大,炮弹竟然“偏离”弹道,击中了船尾右侧的船桥。
对中国使馆不满没有回应
直到确信,“MV福远渔”号渔船确实不能再行动了,印尼军舰派出帆船登上中国渔船,这时候才发现,已经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印尼军舰的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了包扎,并将受损渔船拖到马拉加海军基地内。
安塔社最后引用印尼海军发言人托尼的话认为,军舰使用武力完全合乎程序。面对中国大使馆的不满,印尼只表示类似的不满应该由外交部负责。文/暖阳
中国驻印尼使馆表示不满
死伤中国船员身份确定 使馆要求保存好船员遗体
本报讯(记者 李莎 郭紫纯)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政务处官员今天上午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中国使馆仍然在与印尼方面交涉的过程中,要求中国渔船的印尼方代理机构尽全力救治受伤船员,并保存好被打死的船员的遗体,安顿好其他船员。使馆同时提醒中国公民不要参与非法捕鱼活动。
昨天下午,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向本报证实,印尼海军19日在巴布亚岛的阿拉夫鲁水域追赶一条拒绝接受检查的中国渔船时,开枪打死一名船员,另有两名船员受伤。死者叫聂卫强,伤者是船长王和平和船员袁文勇。
中国驻印尼使馆新闻发言人谢永辉告诉记者,中方对印尼方面的做法表示不满。出事渔船是来自福建的“福远渔132”号,出事时船上大概有20名船员。
据了解,“福远渔132”号渔船产权人为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实业公司,该船所持有的农业部推荐函及在印尼海域捕鱼的许可证均已过期。
该船的有关证件虽已于6月中旬寄给印尼方代理机构,但因一直未向印尼政府交纳税金,代理机构并没有为该船办理在印尼海域作业的相关手续。
中国农业部渔业局提出照会
向渔民开枪不合理
农业部渔业局远洋处负责人员今晨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进行远洋捕鱼的中国渔船大概有1700余艘,直接参与作业的渔民有三四万人,加上家人等间接渔民人数就更多了。
发生涉外事件应向农业部报告
这些渔民不是单独捕鱼的,而是必须通过国内注册企业带他们出去。
农业部《远洋渔业管理规定》规定,到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远洋渔业项目要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监督和指导,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协定。
同时规定,如果渔船和船员在国外发生涉外事件时,应当立即如实向农业部和有关驻外使(领)馆报告。
一旦出了问题,企业必须负担相关责任,首先应当向政府所在地进行报告,然后上报农业部,必要时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交涉。
印尼办理捕捞许可证程序复杂
在印尼办理捕捞许可证的程序相当复杂,而且要交纳七八万美元的手续费,还必须通过代理公司才能办理。此次出事渔船的捕捞许可证上面写着,2004年底到期,至今为止还没有办理新的捕捞许可证,所以他们属于非法捕捞,一旦被抓住将会承受巨额罚金,甚至倾家荡产。印尼海军称要求他们停船后他们无视要求逃逸,当时印尼海军首先向空中开枪警告,但是由于海面情况复杂,渔民可能出于害怕心理,没有停船。
可是渔民是无辜的贫民,向他们开枪无论如何是不合理的。农业部已经向印尼方面提出了照会,并且安排福建省的渔业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文/实习记者 樊蕊 谭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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