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副局长接受本报专访时透露,等级低的民营医院将成重点监控对象
■新快报记者 凌宇 见习记者 梁胤馨 通讯员 黄穗/文 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 实习生 缪晓剑/摄
《新快报》对无良医院的披露是有打击力度的,这种打击力度有时候甚至超过行政部门的执法打击的影响!
大部分民营医院自律性比较差,医院的诚信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对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普遍是上世纪90年代早期制定的,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很多新问题,常常让我们很头痛。
全市民营医院有1000多家,而从事医疗机构行政执法的只有50多个人。
“《新快报》记者这种暗访我非常赞成而且很欣赏。因为你们暗访这些医疗机构的行为是冒着一定危险的,是为了捍卫公众的知情权,《新快报》记者做了出色的工作。披露这些医疗机构是有一定打击力度的,这种打击力度有时候甚至超过行政部门的执法打击的影响!”前天下午,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熊远大就本报踢爆无良医院黑幕报道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为解决目前民营医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酝酿对全市的民营医院进行等级划分,实行有效监控。
专访中,熊副局长不止一次痛斥无良医院的种种黑心行为。他同时表示,市、区卫生部门正加大力度整治违规医院,且已制定了具体对策。
部分民营医院自律性差
记者(以下简称“记”):民营医院为什么有这么多黑幕?
熊远大(以下简称“熊”):这几年广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比较快,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公立医院的补充,一些好的民营医疗机构也为病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但毋庸置疑的是,民营医疗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民营医院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力量低、竞争力不强。目前广州市有民营医疗机构1000多家,绝大部分民营医院规模小、服务量少、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高,加上由于投入资金不足,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严重影响了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迫使他们只能先予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个别疑难病,技术创新能力弱。
第二,大部分民营医院自律性比较差,医院的诚信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医疗机构非法自制药品,巧立名目乱收费,还有个别医疗机构刊登违法的虚假广告,甚至利用一些专家咨询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甚至坑骗消费者,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出现了医院收费与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相称的行为,如开大检查、大处方等。
第三,民营医院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重人情、轻制度、轻法规的现象。在管理上,民营医院自律管理能力差,管理随意性较大,其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落实也不到位。
法规严重滞后处罚太轻
记:市民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对一些无良医院的处罚太轻。据记者了解,今年6-8月,市、区卫生部门查处的216家医疗机构,总罚款金额只有5000元。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熊:目前适用的政策法规相对滞后,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很多新问题,常常让我们很头痛。目前对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普遍是上世纪90年代早期制定的,如1994年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这些规定与广州市目前医疗行业发展不相适应,标准种类也不齐全,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现有的卫生资源情况,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也不明确。
举例说,对你们曝光的一些诊所,我们只能按滞后的法规对它们进行罚款,而且罚款金额很少,还不能吊销他们的行医执照。因为按照现有法规规定,只有发现医疗机构聘用两个以上不具备职业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疗行为才可以吊销其行医执照。
对于无证行医,我们也只能扣押诊所的物品,但这些无证诊所里的东西都是没什么价值的。
1000多家医院仅50多人执法
记:面对上千家的民营医疗机构,你们在执法上是否有很大难度?
熊:我们的执法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全市民营医院有1000多家,而从事医疗机构行政执法的只有50多个人。
记:既然执法队伍这么缺人,为什么卫生局还批准开这么多的民营医院?
熊:按规定,只要符合法规设置条件,我们就必须批准,如果不批就属于行政不作为。
记:那这个问题不就没办法解决了?
熊:为了更加有效地规范民营医院,我们正在酝酿对全市1000多家民营医院进行等级划分,就像食品卫生量化分级那样,并将结果公布到网站上,方便市民查询。
这种等级划分主要是通过综合卫生监管部门检查、患者投诉率以及专家评审等多方面的指标来制定,对于级别较高的民营医疗机构,将适当减少巡查的次数并给予相应的扶持;级别较低的,则将成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对其加大监查力度。
制定准入标准实现有效监管
记:针对民营医院目前存在的问题,卫生部门有哪些对策?
熊:首先,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去扶持、帮助它改变;对民营医疗机构聘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同等的准入制度,在职称晋升、科研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
其次,卫生、工商、物价、税务、医保、药监、规划等部门相互协调,为民营医院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规范民营医院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另外,应实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制定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及配套措施。通过年度检验、医疗质量检查、积极处理患者投诉等管理方式,提高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
熊局长最后说:“监管执法和自律是一对矛盾,但目标是一致的。单靠监管执法,我个人觉得是不成熟的。一个成熟的执法机构是要通过监管促使被监管者自律,这样才是成功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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