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美国《华盛顿邮报》率先报道,美国国防部已经起草并提交了新版《联合核作战条令》草案,该草案在核武器使用原则和程序方面与以前的版本有所不同,它允许战场指挥官在获得总统授权的情况下,对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或恐怖主义分子集团进行先发制人的核打击,同时还允许使用核武器先发制人地摧毁敌人的核、生、化武器库。该消息一经报道,立即引起强烈反响,世界各大报纸纷纷发表评论,探讨美国的核政策,美国一些战略学家和军控问题专家也从核武器使用、发展以及防扩散的角度发表评论,分析该文件带来的影响。美国修订新版《联合核作战条令》,并企图把核武器作为先发制人的手段,这一动向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一、美国修订新版《联合核作战条令》的背景
《联合核作战条
令》是美军规范核作战行动的重要文件,它是美国核部队制定联合核作战计划、执行核作战以及进行核训练的规范性文件。它对美军在核作战中如何使用部队、如何协调指挥与控制关系以及如何运用核武器提供了原则性指导。该文件是按照“国家安全总统指令”(NSPD)和国防部制订的“核武器使用政策”(NWEP)的原则和要求制定的,是公开发布的文件,它与绝密版本的“联合统一作战计划”(SIOP)共同指导美国核武器的作战和使用。尽管《联合合作战条令》是供作战指挥官使用的非保密文件,并不真正确定任何核政策和核计划,但是它却能反应美国“国家安全总统指令”和“核武器使用政策”的内容。
冷战结束后,美国已进行过两次《联合核作战条令》的修订,分别通过了1993年版和1995年版的《联合核作战条令》。此次是《联合核作战条令》的第三次修订,从2001年3月开始,当时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指示要求将《联合核作战条令》和《联合战区核作战条令》合并为一份指导美军联合核行动以及战略、非战略(战区)核力量使用的综合文件。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理查德B·迈尔斯的领导下,开始了新版《联合核作战条令》的修订工作,2002年8月公布了第一份修订后的草案,2003年1月公布第二份草案。在两份草案的基础上,2003年9月参联会确定了《联合核作战条令》第一修订版,并提交各军种司令部讨论。在第一修订版的基础上,参联会又于2005年3月15日完成了第二修订版,并提交美国国防部各单位审议讨论,同时也放在国防部网站上。参联会原计划在2005年8月15日正式公布该文件,但由于存在问题并且引起争议,修订版文本被改为秘密文件并从网站上撤除,公布时间也向后延迟。目前,该文件正在各军种、作战指挥官、五角大楼司法当局和拉姆斯菲尔德办公室进行最后协调,并将在数周内由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最后批准。虽然美国国防部官员称,该文件在公布之前还需要进一步修改,但是由于第二版修订版考虑非常成熟,同时按照程序,经过两次草稿审订后即可批准,因此,此次修订的草案最后应该没有太大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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