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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8日,是东陵区南塔街道办事处附近一新楼盘开盘的日子,这家公司副总经理吴学勤,为防止农民工讨要工资影响商品房销售,让该工地第11项目部经理栾志伟找人到工地,吓唬讨薪民工。
于是,12名手持砍刀、木棒等凶器的人出现在工地售楼处门前,民工宋作庆被刀砍死,还有两人被打伤。9月19日,吴学勤被抓获。今年2月24日,栾志伟投案自首。2月28日,李维巍、王刚被抓获。3月16日,任建伟被抓获。4月1日,张红被抓获。
昨天,工地伤人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涉案的6人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该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吴学勤出庭受审。
“活干完后,施工方还有4万元的工资没有给我们。出事的头一天,我们几个人在工地上的塔吊上站了4个多小时,被警察劝了下来。出事当时,就有人说是吴总找人干的。”被害人老宋的侄子说。
“因为老栾的工地离我这最近,我才找的他。我只告诉他把工人赶走,并没有说让他们动手。”吴学勤在法庭上辩解道。
“差不多是10点多吧,栾经理打电话来,说是工地出事了,让我带人去(摆平)。别人都参加婚礼去了,我只找了两个人。”李维巍当庭说,“栾经理说,对方有家伙,让我们也带点东西防身。”
“其实那天我是去参加婚礼的,可我跟新郎不熟,闲得没事,我就去了。”任建伟向法官说出了自己参加殴斗的理由。
他叫上了也在参加婚礼的张红等人赶到工地。“不认识,有的见过一两面。”对于自己的同案,他表示。
“到了那一看有30多人,一个男的拿着镐冲我就刨。为了保命我才用刀砍他手一下。其实打架的过程只有一两分钟,谁打了我我也不知道。”李维巍描述当时的情况。
任建伟称,自己只是下了车,没有砍人;张红也称,自己没有动手。
事后,栾志伟给了他们1万元的费用,这笔钱到了受伤的大光手里,只剩下1500元钱。
法庭审理进行了一天,没有当庭宣判。(今报首席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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