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黑龙江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东部)经验交流会上,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经验,成为全省(东部地区)学习的典范。
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要求各业务科室按照按照梳理问题“全”、查找问题“准”、剖析问题“深”、整改问题“实”的要求,认真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具体操作中,他们采取多种途径,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中查摆出来的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让重点部门和干警“照镜子”,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效果。
“问卷调查”——请社会各界给桃山区检察院“开药方”。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围绕突出问题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他们召开大小座谈会6次,走访了63个涉案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人数达到96人次。征求到意见34条。
“情况反馈”——请案件当事人给干警“打分”。让案件当事人通过干警在执法活动中的执法行为给干警打分,优秀的给予嘉奖,及格的给予督促,不好的给予惩戒。
“自查自纠”——让重点部门和干警为自己“号脉”。主管检察长组织整改内容,逐个案件进行自查自纠。例如:有的案件因检委会讨论不及时造成超期,个别案件缺少不批捕回执的问题等。
“横找竖挖”——全院干警对自身的执法思想做了一次“会诊”。针对2002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全院梳理近4年涉检上访案件6件,查找出执法方面突出存在的问题5条。社会舆论和涉检上访中暴露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个。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着眼于规范,扎实进行整改。细化办案流程,减少执法随意性。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的同时,还着眼长远,结合目标管理和基层院建设,建立长效的规范化机制,使检察机关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和指导之下。(李伟光朱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