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6周年,按照《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活动安排,北京市市政管委发出通知,从2005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在全北京市范围内按重大节日要求开放城市夜景照明设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高大建筑物要开启内透光照明。
据了解,近几年来,北京市政府把城市夜景照明作为美化城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夜晚生活,创造优美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科技创新,首都的城市夜景照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城市夜景景观照明体系。同时,也为丰富首都市民夜晚生活增加了新的景观场所。
今年国庆期间开启夜景照明设施的范围包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中轴线各主要建筑,城近郊区各夜景照明景点、景区,环路沿线各高大建(构)筑物、各种道路照明和灯饰等。开灯的时间是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每晚1800至2400。10月4日、5日、6日、7日,每晚1800至2300。
为了保证夜景照明设施的正常开启和安全,北京市市政管委要求城八区各市政管委督促、落实所辖范围内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对各项照明设施、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丢失、破损的灯具设施及时更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落实责任督促解决。同时要求各单位节日期间加强值守巡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开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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