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鉴定认定其案发时有精神障碍,公诉方认为应承担有限责任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林赟)生日宴会中,一男子酒后吸毒,产生幻觉,拔刀见人就砍,酿成3死6伤的惨案,一场喜事变成悲剧。昨日,该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公诉机关展示的三份医学鉴定书均认定:被告人在案发时患有精神活性药物所致的精神障碍,但仍应依法承担有限责任。
生日夜酒后吸毒失控杀死三人
被告人赵永江,广东高要人。2004年1月31日晚上,赵永江和一群朋友一起到某娱乐城KTV房庆祝生日。一行人一上来就喝了两瓶洋酒、五打啤酒。赵永江还服食了一大把摇头丸,一下子就倒在沙发上。次日凌晨2时左右,服务员想把赵永江叫醒,就推了赵几下。谁知,由于毒品的作用,赵永江此时正处于幻觉当中,以为有人要害自己,一把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猛地向服务员刺去。接下来,赵完全失控,疯狂地见人就刺,当场就把同来的张某和戴某刺死。休闲中心的员工苏某赶来制止,也被赵刺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赵永江还刺伤了6人,其中一人重伤。
虽有精神障碍还须承担责任
2004年2月4日,广州警方在虎门镇将赵永江抓获归案。经审讯,赵永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昨日庭审中,赵永江辩称,在案发的整个过程中,“自己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干什么,什么人也认不出来,最后还是由别人抬着离开案发现场的”,他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则举出由不同法学鉴定机构所做的医学鉴定。这三份鉴定均指出:赵永江在案发时,由于服食毒品,患有精神活性药物所致的精神障碍,处于幻觉当中,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公诉方同时认为,赵永江在明知吸毒可能产生幻觉的情况下仍然服食大量的摇头丸,导致产生幻觉,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该承担有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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