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29日电 (关伯煜、袁志国)湖北潜江市一六旬老人在自己家中私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从事揽储业务,案发后被警方刑拘。近日,潜江警方将追回的21万余元储蓄资金退还给40名储户。
今年8月底,潜江市总口管理区一储户在总口信用社取款时,被告知存单是假的。潜江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经侦查发现,假冒存单出自于“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张家湖信用社”,储蓄员系家住总口管理区张家湖办事处的丁某。9月1日,犯罪嫌疑人丁某落网,被警方刑拘。
据警方介绍,张家湖办事处地理位置偏僻,群众存取款十分不便,犯罪嫌疑人丁某利用自己以前曾为某银行代办员的身份,在自己家中私自设立“金融机构”,用购买的“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定活两便储蓄存单”,以“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张家湖信用社”的名义,非法从事揽储业务。
警方查明,今年64岁的丁某,从1999年11月至今年9月1日期间,分别以国家银行活期、半年期、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的存款利率,向附近40位农民揽储71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1万余元,并向外放贷2.2万元。另外资金用于自己家用和偿还债务。案发时仅剩资金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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