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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小浪底沉船事故又有4名责任人被公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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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22”小浪底沉船事故案又有新进展,检察机关指控卫东、韩德全、牛冬明、张水平等4名责任人犯玩忽职守犯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管辖。9月30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04年6月,小浪底库区第三次调水调沙,河南省小浪底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济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沁)河防汛办公室先后发出通知,要求调水调沙期间全面停止水上旅游活动,严禁旅游船只在库区内航行。2004年6月22日下午,开封市兴化精细化工厂129名职工分乘“明珠岛一号”“明珠岛二号”游船在小浪底库区旅游,“明珠岛二号”船在航行中倾覆,造成死亡20人、失踪2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指控,原济源市交通局副局长、济源市港航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兼济源市小浪底风景管理局局长卫东、济源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韩德全、济源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兼交通航运中心经理牛冬明、济源市港航管理局桐树岭港监站负责人张水平,不执行通知要求,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禁航期间不予禁航,仍允许水上旅游活动。四被告人身为国家港航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发生特大沉船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作者:张传新(责任编辑:熊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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