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国有七成多的医疗机构曾出现过医务人员被病人或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的事件,在全国三甲医院中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的有100例左右,到法院诉讼的有20至30例。这是昨天卫生部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召开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座谈会上,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公布的一项针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的调查结果。
“今年4月,我到一家知名大医院看病。当我拿着化验单给医生时,那个医生居然看也不看就说我没事。”说到这里,年过7旬的患者代表杨玉秋激动地说,“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医生对患者是负责任的,但个别医生的行为很可能会影响医院的声誉。”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冷淡或回答患者问题时简单、不耐烦,甚至言语生硬都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主任郑雪倩表示。
如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多方面。郑雪倩认为,一是由于患者对医学专业知识不了解,对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病人普遍认为有病到医院就应治好,治不好就是医院有过错;另外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增高也是一根“导火索”,一旦患者死亡或伤残等,家属就有一种人财两空的感觉。当然有些医院确实有因医务人员工作过错,结果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情况。
业内人士提出,社会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即由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方共同投保的社会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政府从税收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医疗责任保险基金投入,补偿医疗机构医疗收入与赔偿之间的差距,确保政府投入的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同时采用强制性投保模式,医院和医生也要拿出相应比例,作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风险保障。(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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