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9月30日电(张嬿、张婧)兰州妇女李秀平因为到医院做手术之后,没有实现自己怀孕的愿望,并感觉不适,于是持刀刺死医院护士,自己自杀未遂。9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李秀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年初,28岁的李秀平想再生一个孩子,遂将节育环取出。然而,在等待了两年之久后,她却一直未能怀孕,于是她到某诊所去检查。接诊大夫告诉李秀平应该到大医院去检查,并好心将自己在省妇幼保健院当护士的亲戚魏某介绍给李秀平。2004年2月3日,在魏护士的帮助下,被诊患有继发性不孕病的李秀平到该院做了宫腔镜手术。
然而手术后她不但没有怀上孩子,反而感觉下身疼痛。她到其他医院进行了治疗,但未见好转。于是,李秀平的情绪开始出现反常,她将一切怨恨转嫁到魏护士身上,并买了一把单刃刀具。
2004年10月25日下午3时许,李秀平前往省妇幼保健院,在住院部一楼电梯门前,疯狂捅杀魏护士十余刀。护士朱某上前制止,被李秀平连捅两刀。随后,李秀平自杀未遂。魏护士经抢救无效于案发当日死亡;朱护士为轻微伤。李秀平康复后,被押上了法庭接受审判。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遂委托医院对李秀平做了精神医学鉴定。鉴定结论为:李秀平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医学鉴定证明被告人李秀平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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