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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大幅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后,昨天,市物价局补充制定了剩余的近300种剂型和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见表),定于10月10日执行。据称,此次补充药品最高降幅达75%,市民可登陆重庆价格信息网(www.cqpn.gov.cn)查询。降价药全为处方药
据了解,这22种药品为抗感染类药品,为处方药,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
市物价局药价处介绍,此次补充的药品名称为通用名称,也就是医学专用名称。厂家在销售时,另加了易听易记的商品名称。医生开处方时,又往往写的是商品名,那么,老百姓对此如何核对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呢?市物价局向市民支招:请医生在处方单上,写明药品通用名称即可。注射剂针剂降幅最大
氧氟沙星注射剂(规格为5ml:0.2g)每支的最高零售价,由12元降到3元,降幅高达75%;氟康唑片剂(规格为冻干粉针剂)每支由31元降到10.5元,降幅达66.1%;头孢呋辛酯片剂(规格为500mg×6片)每盒由50.3元降至33.7元,降幅为33.%;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剂(规格75mg×10粒)每盒由4.6元降为4元,降幅为1.3%。
市物价局药价处介绍,我市补充制定的药品剂型规格近300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40%,其中针剂、注射剂的下降幅度最大,片剂、胶囊相对较小。据称,这是历次药品降价措施中降幅最大的一次。医院不得“封杀”
以往医院购进药品时,可在进货价的基础上上浮26%左右,此次市物价局作出新规定:10月10日起,医院在购这22种药品时,加价率最高一律不得超过15%,且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有药品宣布降价,一些医院的药库便会放弃使用这类药品。如此一来,药价一次一次下降,老百姓仍在喊药价虚高。
如何解决这种顽疾?市物价局称,卫生行政部门将查询医院销售药品的记录,倘若近期销售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变化,那么这家医院就涉嫌违规,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者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市价格局表示,如果市民在10月10日后发现这22种药品在医院或药店的最高零售价格超过政府定价,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记者 何昌钦/文 郭娟/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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