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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状告铁路局终审败诉
(2005-10-01 04:43:15)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郝劲松9月30日再一次因为发票与铁路局对簿公堂。去年11月,郝劲松发现退票时开具的小票是铁路系统自己印制的收据,不是正规发票,不能报销,所以将铁路局告上法庭(本报曾予报道)。一审法院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后,郝劲松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昨天,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郝劲松败诉。
郝劲松在开庭前很早就来到法院门口。“我觉得我会败诉。”郝劲松表情十分轻松,“但是我认为我推动了铁路上不合理制度的改进。”郝劲松还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要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撤销铁路运输法院的建议书”。他认为,铁路运输法院与铁路局间存在明确的隶属关系,这样会使人怀疑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此前据媒体报道,一审法院在审结案件后,迅速向北京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铁路局长期使用的旧版退票发票已经被规范的新版发票所代替。可当记者就此事询问铁路局方面的代理人时,代理人矢口否认:“没有换新发票,一直是这样。”
10时整,铁路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宣判,法院根据北京市审计局的答复指出,退票费报销凭证属于专业发票,可以报销,铁路局履行了开具发票的义务。法院据此又一次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