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4日电(董延洪、朱薇)女儿上网谈恋爱,“富家子弟”骗女又骗母,此人将骗得的10多万元用于赌博等挥霍。日前,被告人胡川因诈骗罪被重庆市垫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胡川是一名曾因盗窃罪而蹲过大狱的人,2004年10月下旬,他化名胡浪在垫江县桂溪镇东方网吧上网。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他与在垫江县某医院工作的李花(化名)相识。之后,胡川称自己是西安某大学的毕业生,现在垫江县财政局实习,其母亲和舅父在西安市从事房地产开发。他打着“家里很有钱”的幌子与李花建立了“恋爱关系”。据查,在2004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间,胡川以“帮朋友的忙”“做广告工程”“做香蕉生意”“帮助其母解决房地产资金”等借口,先后24次从李花及其母亲任述美(化名)手中骗走人民币116600元用于赌博等挥霍。
今年4月9日至10日,胡川在垫江县城“以自己在缅甸欠高利贷被黑社会扣押,需2万元人民币赎人”为由欲再次骗取李花的钱,后因4月10日被垫江县公安局抓获归案而未得逞。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116600元,数额巨大,且用于赌博等挥霍,致使财物无法返还,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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