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严星)汉宜高速公路目前正处在大修阶段,部分施工人员巧立名目,向过往司机收取所谓“站岗费”、“立桩费”、“施救费”。昨日,省交警总队高管三大队召集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通报其违规行为,并责令整改。
据介绍,9月13日晚,驾驶员潘某驾驶大客车行至汉宜高速公路66公里附近时,因爆胎停车。在等待帮助时,一着反光背心的路面施工人员找潘某索要了“站岗费”10元,另有一辆施工巡逻车在为其车设立反光标志筒后,收取潘“立桩费”150元。经巡警调查核实,该施工巡逻车为天津五市政公路工程公司施工车辆。
10月7日晚10时许,汉宜高速公路63公里处,一恩施籍货车因爆胎需施救,在高管三大队施救人员赶赴现场的过程中,一牌号为鄂ED1886的施工货车谎称是该大队施救人员,将当事司机带至北河收费站外补胎,收取“施救费”,未开具任何票据。
高管三大队负责人昨称,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人员在该大队辖区施工路段,对当事人进行乱收费、乱罚款,造成极坏影响。为此,该大队要求相关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这类违法行为,并退还所收款项。如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将严格按相关法律规定,将相关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一些施工单位在运送混凝土时,随意拦停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交通堵塞,并造成追尾交通事故数起;有的施工时拆除或损坏中央活动门和路肩钢板,但施工结束后未及时修复。省高管三大队就此对天津五市政等多家单位发出132份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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