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来自西南大学的大三女生在网络论坛上发出一封“卖己救母”信,这封信让这个20岁的女孩子一下子冲出网络世界,迅速成为重庆多家媒体关注的焦点。不仅如此,很快她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超过10万元的捐款。然而,几天前她“卖己”理由的真实性引起了各方质疑。有网友说她的发型是需要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才能做出的新潮烫发,她穿的是500元一双的耐克牌运动鞋,戴的是500元的隐形眼镜。日前,她主动呼吁停止捐款。
母患重病 女大学生欲“卖掉自己”
这封“卖己救母”信最先出现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写信的女孩自称是西南师范大学(现为西南大学)文学院大三学生陈易,她说:“在我11岁时,父亲因患重症肝炎离开了我们。去年6月妈妈因肝硬化、慢性重症肝炎生命危在旦夕。我卖掉了家里的住房筹手术费,让妈妈接受肝移植手术。可第一次肝移植手术后出现血管并发症,专家认为妈妈应该进行二次肝移植术。”
陈易在信结尾处写着:“我多么希望有好心人能救救我妈妈!!!我宁愿卖掉我自己!!!可以以任何形式或者甘愿毕业后无条件地为他/她打工!!!”(摘录时内容有删节)
这封信在论坛一经发出就引起强烈反响。记者查询发现,这篇文章在论坛上的点击率已经超过13万次,还有众多网友将文章转贴到其他网站上。此外,《重庆晚报》、《重庆商报》等媒体对她本人进行采访,对此事进行了连续报道。
迫于“压力” 主动呼吁停止捐款
随着媒体关注不断升级,一方面,陈易公布的银行账户陆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捐款10.4万多元;另一方面她也承受着压力,这包括她多次接到“愿意捐款但要她付出代价”的男士的电话,包括公众对她信中所写内容真实性的怀疑,其中最典型的是网名为“蓝恋儿”的网友发出的三条质疑帖子。
质疑可以归结为三点:陈易母亲患病的真实性和她的真实动机、陈易平日生活的奢侈程度、募到的捐款去向。这些质疑都被陈易和她母亲称之为“诽谤”。为了替她澄清,她所在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班的班委会特意发出《告公众书》。
尽管如此,陈易还是在9月27日通过媒体向公众呼吁:“我承受不了这些压力了,我决定暂停接受社会捐款。”
陈易“卖身救母”遭到网友多方质疑
质疑一:陈易母亲是检察院的职工,医疗费大部分已由医疗保险解决,不需要募捐。
核实:记者按照陈易信中提供的信息查到,她母亲退休前在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工作。
该院政治处李主任告诉记者:“女孩的母亲姓易,她第一次手术的费用是30多万元,由于享受医疗保险,医保机构按照标准支付了15万元,检察院职工给她募捐了2万多元。如果她进行第二次手术,还需要30万元至40万元,医保能再支付15万元。”
按照李主任的计算,陈易的确还需要15万元以上才能为她母亲做第二次手术。
但这件事中还有一个细节令人不解。陈易所在班级的辅导员齐老师告诉记者:“她母亲手术时学校曾为她募捐,但她拒绝接受捐款,后来学校也没再发起。”当记者向陈易了解她当初谢绝捐款的原因时,陈易说:“我并不知道学校募捐的事情。”
质疑二:陈易的发型是需要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才能做出的新潮烫发,穿的是500元一双的耐克牌运动鞋,戴的是500元的隐形眼镜。
核实:陈易对记者这样解释她的烫发:“头发好像是我今年8月30日(记不清楚)烫的,当时我陪妈妈在杭州看病,我出门买东西时碰巧一家美发屋(不知道名字)搞宣传活动让我做模特,因为搞活动我只付了一点钱(没有透露具体数额),但后来我后悔了,因为这事落人话柄。”
至于隐形眼镜和鞋,她说:“这都是我两三年前买的,是我身上为数不多的奢侈品。”
质疑三:陈易在发帖之初向公众公布的是她的个人账户,所有捐款的使用和管理都只需陈易和母亲单独决定。如何保证“专款专用”?
核实:在9月27日前,陈易并没有公开回答过这个问题,甚至这笔账户里究竟收入多少捐款,公众也不得而知。
陈易对记者说:“天我已收到10.4万多元。原计划用这笔钱为母亲做手术用,但现在母亲的身体发生变化,不知道还是否适合手术。因此,这些钱我想存入西南医院,支付母亲输血等前期治疗费用。”
陈易承认,目前管理账户的只有她、母亲和最要好的朋友三人。为了回应网络上的诸多质疑,陈易说她已经委托最要好的同学核算每天收到的捐款数额,在网络上公布出来。
质疑四:9月27日,陈易通过媒体呼吁停止捐款。但就在同一天,她所在班级班委会发出《告公众书》,提出将以班级公共名义设立账号,争取更多的捐款。
核实:对于这封《告公众书》,陈易的辅导员齐老师首先说:“并不知情,我还是看了报纸才知道有这回事。”
陈易告诉记者:“班委会要设立公共账号是管理已经收到的捐款。我呼吁停止捐款是因为现在不确定是否要为母亲动手术。”她称呼吁的方式是“对打电话来表示募捐的人劝他们不要再捐,但原有的账户依然能接收捐款”。
如何处理捐款存在法律空白
对陈易网上募捐的质疑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更深层的问题是,陈易从发起募捐到管理捐款所引起的争议恰好表明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募捐规范的缺失。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募捐法规的黄龙教授告诉记者,我国虽然有公益事业募捐法,但类似陈易这样的个人募捐并不在此范围内。从目前的法律看,陈易有权发起募捐,除非她虚构或隐瞒了重要事由,有诈骗嫌疑。
黄龙说,这笔捐款应该由什么机构管理,怎样处置,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募捐法”对其规定,这是一个空白。
我国需要制定一部“募捐法”
黄龙教授说,类似陈易这样的非公益性的募捐只能用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来调整。非公益性募捐中也会出现募捐发起、捐款管理和使用等问题,但我国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募捐法”,法律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很不明确,这就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他说,“非典”之后法学界曾对募捐立法有过比较高的呼声,但一直没有进入立法阶段。现在看来我国确实需要制定专门的“募捐法”。
黄教授说,很多发达国家有专门的社会募捐法,对于募捐条件和资金管理有严格规定。
此外,政府也通过各种政策引导募捐,比如美国实行高税率的遗产税以及对公益性捐助纳税优惠。另外,美国的慈善机构都被要求在网上公布自己的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中华慈善总会:个人不能通过总会为自己募集捐款
昨天上午,中华慈善总会筹募部倪先生电话告诉记者,慈善总会只接受定向型捐款,比如说为失学儿童募捐,由发起单位与总会签订合同立项后,款项由总会管理,但个人不能直接通过总会名义为自己募捐。
民政部社会捐助处工作人员韩女士则称,民政部的资金一般用于救灾项目,像这种因大病引起的困难,民政部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给付捐款。据《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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