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刘铮、杜宇)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当前我国煤炭供应协调的重点,将转向保障冬季电力生产和北方城镇居民采暖用煤。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及早做好冬季煤炭稳定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特别是北方地区,要高度重视发电供热工作,注重研究今冬煤炭供需的新情况,及早发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越冬储煤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重点产煤省(区、市)要督促引导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炭企业,重点安排好电煤和居民采暖用煤的生产、外运计划,做到优先请车、装车,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合同兑现率。
通知强调,各地要督促供电、供热企业,主动与煤矿协商落实所需资源,同时加强与铁路、港航企业的配合,尤其是春节运力紧张的地区、存煤偏少电厂、北方供热企业,更要提前解决好冬储煤采购资金等问题,努力做到扩大储煤场地,多接车、多接船、多存煤。
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根据冬季电煤和城镇居民采暖用煤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好运输计划的衔接,加强调度。对重点电厂和城镇居民采暖用煤,优先安排、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放行、优先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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