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革继胜陈燕)昨天,朝阳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分局企监科已经介入调查并正在多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联合国相关文件,以确认该公司“买卖月球土地”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
这位负责人说,前天,小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到这家公司进行了初步调查取证。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捷告诉执法人员,“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是美国Lunarembassy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全权负责月球土地在大中华区的出售。
那么,“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究竟有无权利出售月球土地呢?朝阳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家公司的经营项目比较特殊,而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法律规定。仅仅在1967年联合国各成员国签署的《外层空间条约》中有“任何国家都不得通过占领或其他手段将外太空星体据为己有”的规定,但该条约中并未提及个人是否可以拥有那些星球。“因此,工商部门将通过航天等有关部门,了解外空间及联合国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然后才能确定该公司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
昨天,李捷对记者说,虽然他们还没有正式销售,但近几日已有4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买主电话预订了月球土地。
新闻回放
近日,在朝阳区安贞桥附近的深房大厦多了一家名叫“月球大使馆”的公司,专门卖月球等星球的土地。虽然买卖月球土地在美国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但生意吆喝到北京来是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