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论锋生
宠爱英雄应该有度
在聂海胜被确定为“神六”宇航员之后,11日下午,襄樊市委书记田承忠赶到聂家,登门看望病中的聂母,并代表市委市政府送上1万元慰问金。襄樊市和枣阳市决定将聂海胜曾就读的小学襄庄小学命名为“海胜小学”,授予聂母张金秀“英雄母亲”称号。(据10月12日《楚天金报》报道)
对于英雄,我们应该给予尊重,关心一下英雄的家人也未尝不可,但万千宠爱铺天盖地一齐降临,是不是合适呢?
聂母的终身医疗护理费用、奖励给聂海胜的房子,那都是要由财政出钱、公款埋单的,纳税人的钱为何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么做经过民意机关的同意了吗?授予聂母“英雄母亲”的称号,这恰当吗?荣誉的派发,难道就如此随意么?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对领导们“呵护”英雄的做法提出疑问很不合时宜。但我还是要说,如此“锦上添花”,是有违公正的——凭什么英雄的家人就可得到如此照顾,处于同等状况下的其他人却不能?
所有这些决定的作出,全是领导们的意思,根本没有公众什么事,领导们根本就没有要征求公众意见的打算,而是一拍脑袋就敲定了。这暴露了公众话语权的严重缺失,而这种缺失正让赢者通吃法则得以无所滞碍地施行。 (孙立忠,山东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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